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領導小組于近期組織開展2016年度普及類古籍整理圖書項目專項資助申報工作。
根據通知,申報單位必須是國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具有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申報項目應為面向一般讀者的普及類古籍整理作品,面向專業研究的學術類古籍整理作品以及研究著述不在申報之列。申報項目應為首次安排出版的普及類古籍整理圖書項目,或截至2016年10月已有10年以上未重印、再版的普及類古籍整理圖書。申報項目須已簽訂出版合同且收到書稿,列入2016、2017年度出版計劃,并在2017年12月底前出版。
此次申報工作共有6個方面的重點:一是堅持正確導向,二是強調準確規范,三是注重古為今用,四是突出推陳出新,五是列入《2011~2020年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普及類項目,六是入選首屆向全國推薦優秀古籍整理圖書目錄的普及類項目。
通知要求,專業古籍出版單位和具有古籍出版范圍的出版單位申報項目不得超過20種,其他出版單位申報項目不得超過5種。申報項目須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版權,無版權爭議和其他糾紛。申報材料須于10月20日之前報送至總局出版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