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5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今年以來,云南省共查處各類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行政案件1.3萬余起,其中濕地和自然保護區林業行政違法案件3158起。
從8月25日起,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濕地和自然保護區執法專項行動,集中解決一批影響資源保護和生態環境安全的突出問題,針對濕地和自然保護區內部及附近的采石場、采礦場及野生動植物制品經營加工場所、飯店、酒樓、花鳥市場經營主體,采取宣傳教育、摸底排查、清理整治、立案查處等措施,依法查處擅自砍伐、放牧、狩獵、燒荒等破壞生態環境和管理秩序的違法活動。同時進行宣傳教育,提高民族地區群眾對自然生態的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建立健全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國土生態安全和林區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