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項新國家標準是今年5月9日發布的,將于明年10月1日起實施。國標委農輕地方部廖曉謙主任說,開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兩項新國家標準宣貫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關于標簽上標示的產品(食品)名稱可以在標簽上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時,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是標注不真實的產品名稱的標簽,應視為違反《食品標簽通則》的標簽。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名稱不應命名為“鮮xx”。當食品公司需要在消費者需求的短期利益和公眾健康的長遠之間作抉擇時,他們總會選擇前者。越來越嚴格的食品標簽,告訴我們的唯一一個事實是,你吃的東西可能越來越離奇或者不健康了。
美國今年的新規定就是如此,5月20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U.S.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以下簡稱FDA)正式宣布食品標簽將會有重大改變,這是1990年代以來變化最大的一次,其中最重要的同時也是爭議最大的一項改變是生產商們必須標明產品中添加糖含量。
關于標簽上標示的配料清單
“加入量不超過2%的配料可以不按遞減順序排列”主要是指調味料、香辛料、食品添加劑,在配料比例中占的份額很少,不要求按遞減順序排列。“各種配料”是指在制作或調制食品時實際添加的所有物料,不包括在制作或調制過程產生的副產物,也不包括原料、輔料、復合配料本身存在的食品添加劑。配料清單中不得使用臆造的配料名稱。
關于預包裝食品的制造、包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經定量包裝、按銷售單元銷售的小麥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綿白糖、食用鹽、茶葉、干食用菌、藥食兩用食品(如枸杞子)之類,可以標示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國外進口的大包裝成品(如食用油、乳粉、葡萄酒),在國內分裝的,應標示分裝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也可以同時標示原產國的國名。
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集團分公司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標示:標示集團公司的名稱、地址和集團分公司的名稱、地址;標示集團公司的名稱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