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5月24日,北京市環保局對北京市俊峰印刷廠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未將廢油墨桶放置到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上述行為屬于擅自閑置工業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場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環保局決定,責令該單位停止違法行為,限三日內改正,處二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油墨中含有大量易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成份而且含有芳香族多環碳氫化合物,廢棄油墨處理不當,容易造成有機成份揮發,不但嚴重危害生產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并且對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