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師姑莊村,法定代表人為雷軍。5月24日北京市環保局對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公司印刷車間安裝了排風扇且生產過程中排風扇開啟、窗戶未關閉,也未按照環評要求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直排。屬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也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7月22日,北京市環保局告知了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有要求聽證和陳述申辯的權利。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聽證申請,也未提交陳述申辯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北京市環保局決定對北京世紀雨田印刷有限公司處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二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危害有多大?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一般是指常壓情形下沸點在50℃-260℃之間,在室溫下飽和蒸汽壓超過134Pa,且具有很強的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現實中,VOCs的種類較多,主要來源于制藥、油漆、石油化工以及印刷等行業,有芳香烴、鹵代烴、酮、酯、醛和醚等等,這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到空氣中會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甚至對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構成威脅。
據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出的廢氣中常常含有甲醛、苯等,這些物質具有很強的致癌性。另外,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出的廢氣對人的神經系統破壞也較大,而且揮發性廢氣還常常伴有異味,對人的呼吸系統刺激明顯,嚴重的甚至會導致人的殘疾或死亡。
北京市對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有哪些標準?
北京市對印刷行業原輔料有嚴格的使用要求。印刷生產活動中使用的處于即用狀態的印刷油墨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以油墨中揮發性有機物的質量百分含量計算)應執行規定的限值。印刷生產活動中使用的潤版液中醇類添加量應≤5%。印刷生產活動中不應使用煤油或汽油作為清洗劑。印刷生產活動中不應使用溶劑型上光油。印刷生產活動中不應使用溶劑型書刊裝訂用膠黏劑,膠黏劑有害物質應符合HJ/T22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