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只是包裝升級了。”費女士正常購買奶粉后卻沒想到,孩子食用后出現拉肚子的情況。排除其他原因后,費女士鎖定是換奶粉的原因,連忙找出舊的奶粉罐一對比,才發現新包裝上標注的配方與原來不一致,于是找到商家協商,想退掉或者換掉這罐奶粉。然而,商家以包裝已經拆開了為由不予退換貨。
兩個商家說法不一
退換貨事小,餓著寶寶事大,情急之下費女士跑到另外一家連鎖店購買了十二罐舊包裝的奶粉。這家店的銷售員說,新舊包裝奶粉并不相同,配方在DHA等含量方面有差別,價格方面也有10元錢的差距。
同一個品牌的兩家連鎖店給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費女士撥打12315投訴熱線,希望消費者協會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消協協調成功換貨
六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協會積極與商家聯系,為其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內容,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最終商家同意為費女士換一罐舊包裝的奶粉。
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為嬰幼兒選購奶粉時一定要多看,仔細閱讀包裝上的說明,注意查看產品的保質期,避免因自己一時疏忽導致寶寶受苦。對商家而言,銷售商品固然重要,提供真實、全面、準確的產品信息更重要,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培訓,將適合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