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2020年贛江流域水質優良率達80%以上
根據《方案》,南昌市將從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農村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全方位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國家考核和省級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88.89%以上,其中,贛江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撫河流域、修河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鄱陽湖南昌市湖區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水平。
【監管飲用水】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
2018年底前,國家考核的地基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省級考核的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不低于93%;2017年底前,完成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地下水質量考核點為水質級別保持穩定。這意味著今后,南昌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
南昌提出,將加大對贛江沿線河道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力度,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開采、銷售砂石,停靠采砂、運砂船舶等;清理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非法采砂船只、砂石堆場和采砂碼頭。
【整治城市河湖】實施12大城市河湖綜合整治工程
整治城市河湖方面,南昌市將實施12大城市河湖綜合整治工程,防治水污染。其中,實施引水活化工程,2017年完成西湖黑臭水體治理;2017年底,完成幸福渠黑臭水體治理;實施瑤湖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瑤湖周邊城鎮、高校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實施黃家湖流域綜合治理工程與烏沙河綜合整治工程。其中將對烏沙河37.8公里河道沿線進行疏浚清淤、截污整治,新建黃家湖橡膠壩和蓮花湖橡膠壩、兩座跨河橋梁等。2017年底前,完成烏沙河北段黑臭水體治理。
【保護濕地】建立鄱陽湖濕地自然恢復區
防治水污染,濕地生態系統也起著尤為重要的作用,2016年底前,南昌將建立城區濕地檔案和地圖數據庫,面積8公頃以上的城區濕地應積極申報納入省重要濕地名錄。將城市濕地保護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濕地恢復和保護工程,加強水源涵養林和江河湖庫岸線生態建設;強化濕地環境管理,對造成濕地非法侵占、填埋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此外,加大鄱陽湖天然濕地的保護力度,實施鄱陽湖濕地生態恢復工程,建立濕地自然恢復區。開展鄱陽湖區濕地保護專項整治,全面整治非法圍堰種植、圍湖養殖等非法侵占行為。
【保障措施】居民階梯水價將推行至南昌各鎮
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南昌還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積極推進建制鎮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7年底前,建立并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2016年底前,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配合國家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試點、資源稅稅費改革等工作。
南昌還將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的合法工作。排污許可證應明確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并建立全市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