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這些被退運的印刷板材其中有4批次由于運輸不當造成被退運,價值24.3萬美元;另外2批次、貨值3.9萬美元由于產品規格不符被退運。經查詢,出口印刷板材是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它的適載性能檢驗也不在法定檢驗檢疫目錄范圍內。
經分析,造成出口印刷板材被退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裝運的集裝箱不符合貨物適載要求,該產品應在衡溫冷藏條件下運輸,而出口商使用一般干貨集裝箱裝運貨物,導致產品性能受損;印刷版材在運輸途中導致部分產品存在背面凹痕的問題,無法滿足客戶的使用要求;二是出口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船舶發動機故障,造成冷藏集裝箱無法正常運轉制冷,低溫冷藏產品受損;三是出口產品規格不符合國外收貨人要求,因客戶設備技術升級、出口產品規格與客戶設備不匹配。
經分析后,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人員向企業提出,多次出現因運輸不當造成貨物退運,說明該公司的管理出現了問題,企業應當從質量管理體系上查找問題并舉止一反三。該公司表示,將在公司質量會議上、質量體系年審上對該問題反省、查找原因,并與海外客戶和貨運代理企業一起探求解決。
因此,海滄局提醒相關的出口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出口貨物特性選用適合裝運條件的集裝箱運輸,做好出口貨物裝運前的集裝箱適載性能檢驗,避免由于集裝箱適貨條件不符影響產品質量。同時認真訂約銷售合同,嚴格履行合同和信用證條款,避免在重要的技術環節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