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美國國會通過了電子煙油使用兒童安全包裝的法案,要求電子煙油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包裝,為兒童安全再“加鎖”。我國作為電子煙出口大國,其出口的電子煙油包裝也必須要遵守國外兒童安全包裝的相關法律法規。
電子煙油的主要成分是食用級或者醫藥級別的丙三醇、丙二醇和聚乙二醇,以及煙草專用香精。某些電子煙油中也含有煙堿成分,主要是為了使其口感更加接近香煙。電子煙油一旦被兒童誤食,將會對其健康產生嚴重威脅。
美國提出的“兒童安全包裝”概念,主要針對5歲以下兒童,規定了具有兒童安全保護性能的包裝形式,其設計結構可以使兒童在一定時間內難以開啟包裝或者難以取出一定數量的內置產品。5歲以下的兒童內心好奇而又具有一定的模仿能力,認知能力較差,其行為以“抓、壓、扭、捏、咬”等單一性動作為主。普通的電子煙油包裝采用滴定管結構設計,色彩鮮艷,揮發的水果風味也很容易吸引低齡兒童關注,導致兒童誤食。
目前,我國尚無相關標準法規限制電子煙油的包裝。市場上現有的兒童安全包裝主要是通過改變單一開啟方式,以多個動作組合操作完成,增加開啟難度來達到目的,比如壓扭蓋、掀開蓋、迷宮式蓋、拉拔蓋等。其中壓扭蓋方式使用較多,需要由同時進行的按壓和扭轉兩個動作來完成,增大了兒童開啟包裝的難度。
美國國會通過電子煙油的兒童安全包裝法案,雖然會增加產品的包裝成本,但是也讓消費者更多地關注到弱勢兒童的安全成長問題,為我國電子煙油包裝市場提供了借鑒。
(作者單位: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孫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