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綠色發展”作為一大發展理念提出并在全文中一以貫之,不僅提出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實施《中國制造2025》,而且還具體要求“支持綠色清潔生產,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中國制造2025》將綠色發展列入了五大基本方針和五大重點工程。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將是“十三五”時期及更遠的未來的重大任務。
綠色制造要求在保證產品的功能、質量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環境影響和資源效率,通過開展技術創新及系統優化,將綠色設計、綠色技術和工藝、綠色生產、綠色管理、綠色供應鏈、綠色就業貫穿于產品全生命周期中,實現環境影響最小、資源能源利用率最高,獲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協調優化。《中國制造2025》提出了構建綠色制造體系的一系列具體內容。
包括,開發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發展綠色園區,打造綠色供應鏈,壯大綠色企業,強化綠色監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制造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已成為世界第一制造大國和第一貨物貿易國,然而,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質量、低效益、低產出”的增長模式在較長時期內主導工業發展,資源浪費、環境惡化、結構失衡等問題突出。當前,在經濟新常態下,我國進入工業化后期,制造業仍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同時也面臨新工業革命以及工業4.0時代新一輪全球競爭的挑戰。后國際金融危機時代,發達國家倡導“低碳發展”的理念,推動綠色經濟發展。在這種大的國際國內背景下,“十三五”時期大力發展綠色制造具有重大意義,不僅是新型工業化、推動中國制造由大轉強的重要要求,而且是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應對全球低碳競爭的重要舉措,是保障我國能源和資源安全的重要手段。
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一批鼓勵引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措施,綠色技術創新及產業化步伐提速,綠色園區建設加快,企業綠色供應鏈應用取得積極進展。但是,總體而言,現階段我國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情況還與國外差距較大,尤其是綠色制造技術水平低仍是制約綠色制造最突出的短板。這集中表現為綠色制造技術研發創新活動部分零散,平臺式、體系化、集成化技術創新明顯滯后,而這種研發狀況直接制約了綠色制造技術的產業化應用,阻礙了綠色產業體系的整體發育。
除了基礎科學技術等方面的差距之外,導致綠色制造發展不足還有理念和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由于不少綠色產品與消費理念、生活方式密切相關,而我國的現代化水平決定了現階段綠色創新活動缺乏引領生產消費方式變革的先導性、革命性意識和能力,人才儲備不足也是導致綠色制造發展不足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部分綠色技術和產品的“綠色程度”難以量化,缺少持續的基礎數據和足夠的公開信息支持,導致綠色標準和標識制定認證困難,影響綠色設計、綠色產品推廣、綠色評價等工作開展,不利于綠色制造體系構建。
“十三五”時期積極構建綠色制造體系,與單純節能減排的強制性約束不同,更宜采取以正向激勵為導向的政策思路,政策著力點要放在理念轉變、技術支持、標準完善等方面,實施方式應以鼓勵和引導為主,具體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力。
第一,加快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實現綠色制造技術群體性突破。加緊制定重點領域綠色制造技術路線圖,重點研發新能源和資源集約利用、污染生態系統修復、污染物健康危害評測與預防、人工化學品控制等技術;鼓勵企業研發使用高性能潔凈成形技術、精確塑性成形技術、優質高效連續技術、精確熱處理技術、優質高效改性技術、涂層技術、快速成形技術和再制造技術,使生產過程的能量和原材料消耗顯著下降,排放顯著降低;基于綠色技術具有跨行業、跨專業的特點,建立生物、材料、能源、資源環境等多個領域的綠色技術公共平臺,吸引科研院所、大學和研究型企業參與,提高技術集成能力和推廣應用效率;完善專利保護、知識產權市場交易體系,提升綠色技術研發與企業之間的利益結合度;改進技術引進質量和吸收能力,密切追蹤國外綠色關鍵技術的發展動向,評估其技術前景,指導和管理技術引進;完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為相關企業實現綠色轉型提供技術選擇、技術發展趨勢和產品市場前景的咨詢服務。
第二,深入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構建綠色工業體系。繼續按照“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的原則,進一步淘汰電力、鋼鐵、焦化、建材、電石、有色金屬等行業的落后產能;通過結構調整,對傳統產業進行綠色改造升級。應以技術升級改造和淘汰落后為切入點,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打通傳統產業與綠色技術之間的通道,逐步將綠色技術、綠色工藝滲透到傳統產業的各個環節;大力發展綠色新興產業,培育新的綠色增長點。依托《中國制造2025》,將規劃重點領域作為加快工業綠色轉型的突破口。同時,深入研究綠色產業的發展規律和市場化前景,創造適合綠色產業發展的商業模式,加快新型綠色產品產業化。
第三,借鑒國際經驗,完善綠色制造技術標準與管理規范。盡快建立綠色技術、綠色設計、綠色產品的行業標準和管理規范。對現行標準進行全面清查和評價,按照綠色和可持續的原則,對原有標準進行補充修訂,加快推進新技術、新產品的標準制定,并嚴格實行標準管理。積極參與并主導綠色國際標準的制定,推動中國綠色標準國際化。
第四,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加大對綠色制造資金支持。引導國內外各類金融機構參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綠色轉型和低碳改造提供適用的金融信貸產品,積極利用風險資金、私募基金等新型融資手段,探索建立適合產業綠色發展的風險投資市場。中央和地方財政要加大對資質好、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擔保機構等為中小企業綠色創新與低碳轉型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第五,大力發展綠色運輸,推動綠色物流發展。根據我國國情,通過多式聯運、共同配送和信息網絡等方式實現運輸環節的綠色化;建立綠色倉儲體系,合理規劃倉儲布局,實現倉儲設施綠色化利用;規范綠色包裝,推進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的綠色化;鼓勵綠色回收,回收產品設計要符合快速拆卸的要求,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從事回收技術的專項研發,建立相關的拆卸和回收生產線,建立針對主要用戶市場的回收基地。同時,扶持專業回收機構和公司的發展,提供專業化綜合利用服務,提高回收利用的范圍和比率。
第六,啟動政府綠色采購工程,引導綠色消費行為。完善《政府采購法》,實施政府綠色采購工程,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將綠色標識作為制定綠色采購產品目錄和指南的基礎依據,分行業、分產品制定并發布綠色采購標準和清單,對政府實行綠色采購的責任和義務、獎勵和懲罰予以明確規定,帶動消費者樹立綠色消費的信心。在此基礎上,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引導企業將綠色營銷與產品戰略相結合,在宣傳新上市的綠色產品時引導消費者形成綠色消費習慣。
第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促進企業綠色經營管理創新。各行業協(商)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在政府相關部門指導下,深入調研行業綠色轉型的資金需求、技術條件和體制障礙,全面評估行業綠色轉型的成本與收益,及時反映企業的政策訴求,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利用政府補貼等財政手段,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自主投入,激發企業綠色發展潛力,促進企業綠色經營管理創新;加強企業與環境監管部門合作,環境監管部門應與行業協會共同督促企業加強環保自律,并通過與單個企業或企業團體簽訂“綠色行動協議”等方式,鼓勵企業自主建立全流程的綠色管理和自查制度,引導企業主動實踐綠色發展的社會責任。
第八,加強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為綠色制造提供人才保障。把人才培養作為綠色制造體系的重要舉措,根據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著力培養具有戰略思維和戰略眼光的決策人才,以及掌握高端技術的研發人才等。“十三五”時期,一方面,通過整合國內相關研究和教學力量,開展短期專業技能培訓,迅速提高資源評價、裝備制造、監測認證、項目管理等領域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另一方面,推動各類高校開設與綠色制造、綠色營銷、綠色物流、綠色管理有關的專業,夯實人才基礎,逐步建立綠色轉型的人才培養長效機制和緊缺人才引進戰略機制,為中國工業的健康、自主、綠色發展提供堅實的人力資源保障。同時,積極創造綠色就業崗位,并為傳統領域從業人員轉向綠色崗位提供各種轉崗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