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對社會公布了85項“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
據《光明日報》1月28日消息,“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成員、中科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張柏春介紹,“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于2013年8月啟動,在集體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各學科推選、專家評審、征求國內外科技史專家意見等環節,推選出85項,分為科學發現與創造、技術發明、工程成就三類。
雕版印刷術作為技術發明之一種位列名錄第61項,研究組將發明年代確定在公元7世紀。對此,北京大學教授辛德勇在微博(@XinDeyong)表示強烈質疑。于是記者采訪了辛教授。
記者:我們注意到,您在微博上對中科院“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關于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表示“強烈質疑”,能否談談具體看法?
辛德勇:好的。我的質疑,主要是針對他們把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確定在公元7世紀。在我看來,雕版印刷術的實際發明時間,比這要晚;至少這一時間還不能成為定論,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
記者:我們知道,認識歷史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有很多問題,在一定時間內,往往難以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而學術界確實頗有一些學者認為公元7世已經應用雕版印刷技術,因此,這次公布的印刷術發明時間,是不是也有其合理性?
辛德勇:是的。假如不設任何前提,單純談某一個人或某一個課題組的觀點,這樣講當然沒有任何問題。然而,這次公布的這85項科技發明創造,與這種學者個人表達具有明顯區別:一是具有強烈的官方色彩,二是營造出濃重的學術界共識印象。
記者:為什么說有官方色彩?
辛德勇:這85項重要科技發明創造是由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組織專門的課題組,通過一年多的“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活動,向社會鄭重推出的,而中國科學院是國家最高科學研究機構,自然科學史研究所也是中國研究科學技術史最權威的機構,它的“官身”是毋庸稽考的。
記者:您為什么又會覺得這次公布的評選成果會給人以學術界共識的印象呢?
辛德勇:評選的組織者宣稱,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在2013年8月成立“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并啟動“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活動之后,先是在同年11月舉行學科召集人會議,推選出各學科備選條目,繼之從12月起,便“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科技史界的百余位專家學者的意見”,后來“又組織專家學者做進一步的調研審核,同時征求國外科技史專家的意見”。經過這些國內外科技史專家“持續的集體調研”之后,才“推選”這85項發明創造。看到這樣的說明,至少在普通社會公眾層面,一定會把它看作是學術界權威專家的共同認識。
記者:您說的這種“學術界共識的印象”,與事實存在差距么?
辛德勇:差距是巨大的。更為嚴重的是,課題組織者在公布這85項推選結果時還特別標榜說:“為追求學術嚴謹性,我們強調與其他古代文明的成就相比對,未推選那些爭議較大、難有定論的內容;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樣的說法,更進一步強化了其推選結果的嚴謹性和學術界共識的最大化,但至少就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這一點來說,實際情況卻是與之嚴重抵觸的。
記者:請您先扼要說明一下這種“嚴重抵觸”的情況。
辛德勇:該項課題組公布的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是“公元7世紀”,但按照我的看法,中國古代發明并應用雕版印刷術的時間,是在唐開元年間、也就是公元713年以后的一段時間內,這已經是公元8世紀的事了。2014年11月,我在《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16輯上,發表了一篇22萬字的長文(《論中國書籍雕版印刷技術產生的社會原因及其時間》,詳細闡述了這一看法。
記者:您的文章發表時間比較晚,自然科學史所的課題組,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或許還沒有來得及看到您的文章。
辛德勇:有些自然科學史所內部人員在我轉發我微博時談到,在評選過程中,實際上談到了我的看法。假如說僅僅是忽略了我的研究成果,倒也可以理解,因為我籍籍無名,學術能力也非常有限,同時還只是作為業余愛好,嘗試做些印刷史、出版史的研究。但我這篇文章的核心內容,是進一步深入闡發學術界早已提出的觀點。提出這一看法的人,包括日本學者藤田豐八、禿氏祐祥,美國學者卡特,還有中國學者向達、宿白、黃永年等先生,按照課題組織者所說“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上述這些權威性學者的觀點是絕不應該忽視的,所以我才會對該項評選所認定的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表示強烈質疑。
記者:您這篇論述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的論文篇幅確實太長了,普通讀者很難一下子讀完。您能不能在這里簡單談一談究竟是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還是像您所說進入8世紀前期以后才發明雕版印刷的問題?
辛德勇:好,我先來說說公元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術的問題。長期以來,有很多人在探討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問題,提出的看法,差異很大,其時間跨度,從西漢一直延伸到五代,譬如,曾長期司掌國家圖書館善本室的李致忠先生,就主張東漢已經發明了雕版印刷術。
自然科學史所該項研究將其界定在公元7世紀,也就是從隋文帝仁壽元年到武周久視元年之間,這也就意味著排除了兩漢魏晉南北朝期間的種種說法。關于這一點,我本人是完全贊成的;而且相對于隋代以前各種主張而言,這也符合“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
在隋仁壽元年至武周久視元年這一百年期間發明雕版印刷術的說法,可以將其概括為“隋朝說”、“唐貞觀說”、“唐高宗說”和“武周說”這樣幾種觀點。
其中“隋朝說”源遠流長,最早由明朝人陸深在嘉靖年間提出,從知者眾,批評也多,其實是誤讀文獻,不能成立。此說后來不斷翻新,最新同時也最出彩的是有人提出一幅美國克里斯蒂拍賣行出售的所謂隋大業三年雕印的佛像作為佐證,其實這是上個世紀初中國無行商人手工繪制的贗品。
“唐貞觀說”由張秀民先生極力提倡,但他主要依據明人邵經邦的《弘簡錄》立論,史料存在致命問題,早被胡適先生批駁,但因其所著《中國印刷史》的流行,在普通社會公眾中有強大影響。后來潘吉星先生又把西安市西郊柴油機廠附近唐墓出土的一張梵文陀羅尼經咒,指認為唐太宗時期的印刷品,但該物非科學考古發掘所得,原墓葬年代無法確定,而目前所知多種考古發掘所得同類陀羅尼經咒印刷品,都在唐開元年間以后,似此孤例,本身就難以置信。再說此經咒當屬《大隨求陀羅尼經》,李翎女士、馬世長先生等學者研究指出,《大隨求陀羅尼經》漢譯本的問世并流行于民間,最快也要在睿宗太極元年之后,而民間用梵文印本乃至寫本《大隨求陀羅尼經》隨葬,是以漢譯本的廣泛流行為前提的。太極元年值公元712年,下一年就是唐玄宗開元元年了。所以,這一《大隨求陀羅尼經》一定是印制于開元年間以后。
“唐高宗說”中也有多種不同說法,現在影響最大的一種,是日本學者由神田喜一郎先生率先提出、而被中國學者孫機先生等人堅持不放的。但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對唐僧法藏一種譬喻的誤解,艾俊川先生對此已做出很充分的辨析。
在持“武周說”者所列舉的種種證據當中,最重要的有兩種。一種是日本收藏家中村不折先生收藏的《妙法蓮華經》殘卷,被潘吉星先生和李致忠先生等人指認為武周印本。1978年在蘇州瑞光寺塔內發現了一些《妙法蓮華經》印本的殘卷,李際寧先生經過仔細對比,確認它與中村不折先生的藏本為同一版木所印,而這部《妙法蓮華經》的刊刻年代,應在北宋天禧元年之前不久一段時間之內,這便從根本上清除了潘吉星先生等人的錯誤認識。潘吉星先生強力指認的另一種武周時期印本,就是曾引起很多人關注的韓國慶州佛國寺釋迦塔秘藏《無垢凈光大陀羅尼經》印本。但這本經咒對女皇武瞾的制字有的用、有的不用,已經清楚顯示出它只能印制于武周以后。
與我們在這里談論的問題密切相關的是,這部《無垢凈光大陀羅尼經》至武后末年、也就是公元704年才譯出漢文經本,即使當年刊刻,也已經進入8世紀了(潘吉星先生將其漢譯時間定在長安元年,亦即公元701年,同樣是在8世紀),自然科學史所這次把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定在公元7世紀,顯然認為在此之前,另有雕版印刷的應用。
以上就是公元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術的一些主要觀點和我對這些觀點的評述。
記者:那么,就請您來談一下您所主張的唐開元年間以后發明雕版印刷術的基本觀點是什么?
辛德勇:關于雕版印刷術的起源,日本學者藤田豐八先生和中國學者向達先生,早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就指出了正確的路徑,即印刷術的產生,基于佛教信仰者的佛事活動,而它的技術源頭,直接來自印度的捺印佛像。
簡單地說,人們是被逼無奈,才不得不另行尋求書寫謄錄以外的復制手段。即因為大多數人不會繪制佛像,便采用了捺印的方法來印制。唐太宗時期的玄奘和唐高宗時期的王玄策,先后兩次從印度帶回捺印佛像的模板,并且將這一制作技術應用于唐朝。至開元年間,隨著佛教密宗陀羅尼信仰的普遍興盛,信仰者需要直接使用梵文陀羅尼才能獲取更大效用(如同明清時期制作陀羅尼經被送終,還是需要梵文一樣,這是信仰者的觀念問題),而大多數人無法書寫梵文,于是就把捺印佛像的方法,移用于印制梵文陀羅尼經咒。又由于經咒文字較多,版面過大,捺印效果不佳,于是便改而將印版朝上平放,涂墨后再鋪上紙張刷印,這樣就產生了真正的雕版印刷。在印制梵文陀羅尼經咒取得便捷的效果之后,隨之其應用范圍逐漸向漢文佛教經書以及其他各類書物擴展。
基于上述社會原因,我們很容易理解,決定印刷術產生時間的一項最關鍵的因素,是佛教密宗在中國的全面興盛,而這是唐開元年間以后的事情。所以,印刷術的產生時間,不得早于唐開元年間。目前具有確切考古學依據的印刷品實物,正與這樣的推論吻合,或者說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
記者:您覺得像現在這樣以某種官方的、權威的形式來表述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一定要寫作唐開元年間以后嗎?
辛德勇:我并不這樣認為。如您所說,對歷史問題的認識,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個人的研究,難免會有所疏誤,我的文章剛剛發表,還有待學術界的批評和時間的檢驗,但按照主事者所定立的”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我想若是將其表述為”唐開元年間以前”,恐怕會更為妥當一些。因為這并不排斥”公元7世紀”,可以包容更多的觀點,并留下進一步探索的空間。通過上面講述的情況,我想大多數人都能夠理解,自然科學史所該項課題組這次發布的結果,至少是不夠嚴謹的。也正因為如此,我才覺得有必要發表上述看法,以正視聽。
據《光明日報》1月28日消息,“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成員、中科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張柏春介紹,“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于2013年8月啟動,在集體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各學科推選、專家評審、征求國內外科技史專家意見等環節,推選出85項,分為科學發現與創造、技術發明、工程成就三類。
雕版印刷術作為技術發明之一種位列名錄第61項,研究組將發明年代確定在公元7世紀。對此,北京大學教授辛德勇在微博(@XinDeyong)表示強烈質疑。于是記者采訪了辛教授。
記者:我們注意到,您在微博上對中科院“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關于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表示“強烈質疑”,能否談談具體看法?
辛德勇:好的。我的質疑,主要是針對他們把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確定在公元7世紀。在我看來,雕版印刷術的實際發明時間,比這要晚;至少這一時間還不能成為定論,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
記者:我們知道,認識歷史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有很多問題,在一定時間內,往往難以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而學術界確實頗有一些學者認為公元7世已經應用雕版印刷技術,因此,這次公布的印刷術發明時間,是不是也有其合理性?
辛德勇:是的。假如不設任何前提,單純談某一個人或某一個課題組的觀點,這樣講當然沒有任何問題。然而,這次公布的這85項科技發明創造,與這種學者個人表達具有明顯區別:一是具有強烈的官方色彩,二是營造出濃重的學術界共識印象。
記者:為什么說有官方色彩?
辛德勇:這85項重要科技發明創造是由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組織專門的課題組,通過一年多的“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活動,向社會鄭重推出的,而中國科學院是國家最高科學研究機構,自然科學史研究所也是中國研究科學技術史最權威的機構,它的“官身”是毋庸稽考的。
記者:您為什么又會覺得這次公布的評選成果會給人以學術界共識的印象呢?
辛德勇:評選的組織者宣稱,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在2013年8月成立“重要發明創造”研究組并啟動“中國古代重要科技發明創造評選”活動之后,先是在同年11月舉行學科召集人會議,推選出各學科備選條目,繼之從12月起,便“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科技史界的百余位專家學者的意見”,后來“又組織專家學者做進一步的調研審核,同時征求國外科技史專家的意見”。經過這些國內外科技史專家“持續的集體調研”之后,才“推選”這85項發明創造。看到這樣的說明,至少在普通社會公眾層面,一定會把它看作是學術界權威專家的共同認識。
記者:您說的這種“學術界共識的印象”,與事實存在差距么?
辛德勇:差距是巨大的。更為嚴重的是,課題組織者在公布這85項推選結果時還特別標榜說:“為追求學術嚴謹性,我們強調與其他古代文明的成就相比對,未推選那些爭議較大、難有定論的內容;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樣的說法,更進一步強化了其推選結果的嚴謹性和學術界共識的最大化,但至少就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這一點來說,實際情況卻是與之嚴重抵觸的。
記者:請您先扼要說明一下這種“嚴重抵觸”的情況。
辛德勇:該項課題組公布的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是“公元7世紀”,但按照我的看法,中國古代發明并應用雕版印刷術的時間,是在唐開元年間、也就是公元713年以后的一段時間內,這已經是公元8世紀的事了。2014年11月,我在《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16輯上,發表了一篇22萬字的長文(《論中國書籍雕版印刷技術產生的社會原因及其時間》,詳細闡述了這一看法。
記者:您的文章發表時間比較晚,自然科學史所的課題組,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或許還沒有來得及看到您的文章。
辛德勇:有些自然科學史所內部人員在我轉發我微博時談到,在評選過程中,實際上談到了我的看法。假如說僅僅是忽略了我的研究成果,倒也可以理解,因為我籍籍無名,學術能力也非常有限,同時還只是作為業余愛好,嘗試做些印刷史、出版史的研究。但我這篇文章的核心內容,是進一步深入闡發學術界早已提出的觀點。提出這一看法的人,包括日本學者藤田豐八、禿氏祐祥,美國學者卡特,還有中國學者向達、宿白、黃永年等先生,按照課題組織者所說“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上述這些權威性學者的觀點是絕不應該忽視的,所以我才會對該項評選所認定的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表示強烈質疑。
記者:您這篇論述雕版印刷術發明時間的論文篇幅確實太長了,普通讀者很難一下子讀完。您能不能在這里簡單談一談究竟是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還是像您所說進入8世紀前期以后才發明雕版印刷的問題?
辛德勇:好,我先來說說公元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術的問題。長期以來,有很多人在探討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問題,提出的看法,差異很大,其時間跨度,從西漢一直延伸到五代,譬如,曾長期司掌國家圖書館善本室的李致忠先生,就主張東漢已經發明了雕版印刷術。
自然科學史所該項研究將其界定在公元7世紀,也就是從隋文帝仁壽元年到武周久視元年之間,這也就意味著排除了兩漢魏晉南北朝期間的種種說法。關于這一點,我本人是完全贊成的;而且相對于隋代以前各種主張而言,這也符合“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
在隋仁壽元年至武周久視元年這一百年期間發明雕版印刷術的說法,可以將其概括為“隋朝說”、“唐貞觀說”、“唐高宗說”和“武周說”這樣幾種觀點。
其中“隋朝說”源遠流長,最早由明朝人陸深在嘉靖年間提出,從知者眾,批評也多,其實是誤讀文獻,不能成立。此說后來不斷翻新,最新同時也最出彩的是有人提出一幅美國克里斯蒂拍賣行出售的所謂隋大業三年雕印的佛像作為佐證,其實這是上個世紀初中國無行商人手工繪制的贗品。
“唐貞觀說”由張秀民先生極力提倡,但他主要依據明人邵經邦的《弘簡錄》立論,史料存在致命問題,早被胡適先生批駁,但因其所著《中國印刷史》的流行,在普通社會公眾中有強大影響。后來潘吉星先生又把西安市西郊柴油機廠附近唐墓出土的一張梵文陀羅尼經咒,指認為唐太宗時期的印刷品,但該物非科學考古發掘所得,原墓葬年代無法確定,而目前所知多種考古發掘所得同類陀羅尼經咒印刷品,都在唐開元年間以后,似此孤例,本身就難以置信。再說此經咒當屬《大隨求陀羅尼經》,李翎女士、馬世長先生等學者研究指出,《大隨求陀羅尼經》漢譯本的問世并流行于民間,最快也要在睿宗太極元年之后,而民間用梵文印本乃至寫本《大隨求陀羅尼經》隨葬,是以漢譯本的廣泛流行為前提的。太極元年值公元712年,下一年就是唐玄宗開元元年了。所以,這一《大隨求陀羅尼經》一定是印制于開元年間以后。
“唐高宗說”中也有多種不同說法,現在影響最大的一種,是日本學者由神田喜一郎先生率先提出、而被中國學者孫機先生等人堅持不放的。但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對唐僧法藏一種譬喻的誤解,艾俊川先生對此已做出很充分的辨析。
在持“武周說”者所列舉的種種證據當中,最重要的有兩種。一種是日本收藏家中村不折先生收藏的《妙法蓮華經》殘卷,被潘吉星先生和李致忠先生等人指認為武周印本。1978年在蘇州瑞光寺塔內發現了一些《妙法蓮華經》印本的殘卷,李際寧先生經過仔細對比,確認它與中村不折先生的藏本為同一版木所印,而這部《妙法蓮華經》的刊刻年代,應在北宋天禧元年之前不久一段時間之內,這便從根本上清除了潘吉星先生等人的錯誤認識。潘吉星先生強力指認的另一種武周時期印本,就是曾引起很多人關注的韓國慶州佛國寺釋迦塔秘藏《無垢凈光大陀羅尼經》印本。但這本經咒對女皇武瞾的制字有的用、有的不用,已經清楚顯示出它只能印制于武周以后。
與我們在這里談論的問題密切相關的是,這部《無垢凈光大陀羅尼經》至武后末年、也就是公元704年才譯出漢文經本,即使當年刊刻,也已經進入8世紀了(潘吉星先生將其漢譯時間定在長安元年,亦即公元701年,同樣是在8世紀),自然科學史所這次把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定在公元7世紀,顯然認為在此之前,另有雕版印刷的應用。
以上就是公元7世紀發明雕版印刷術的一些主要觀點和我對這些觀點的評述。
記者:那么,就請您來談一下您所主張的唐開元年間以后發明雕版印刷術的基本觀點是什么?
辛德勇:關于雕版印刷術的起源,日本學者藤田豐八先生和中國學者向達先生,早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就指出了正確的路徑,即印刷術的產生,基于佛教信仰者的佛事活動,而它的技術源頭,直接來自印度的捺印佛像。
簡單地說,人們是被逼無奈,才不得不另行尋求書寫謄錄以外的復制手段。即因為大多數人不會繪制佛像,便采用了捺印的方法來印制。唐太宗時期的玄奘和唐高宗時期的王玄策,先后兩次從印度帶回捺印佛像的模板,并且將這一制作技術應用于唐朝。至開元年間,隨著佛教密宗陀羅尼信仰的普遍興盛,信仰者需要直接使用梵文陀羅尼才能獲取更大效用(如同明清時期制作陀羅尼經被送終,還是需要梵文一樣,這是信仰者的觀念問題),而大多數人無法書寫梵文,于是就把捺印佛像的方法,移用于印制梵文陀羅尼經咒。又由于經咒文字較多,版面過大,捺印效果不佳,于是便改而將印版朝上平放,涂墨后再鋪上紙張刷印,這樣就產生了真正的雕版印刷。在印制梵文陀羅尼經咒取得便捷的效果之后,隨之其應用范圍逐漸向漢文佛教經書以及其他各類書物擴展。
基于上述社會原因,我們很容易理解,決定印刷術產生時間的一項最關鍵的因素,是佛教密宗在中國的全面興盛,而這是唐開元年間以后的事情。所以,印刷術的產生時間,不得早于唐開元年間。目前具有確切考古學依據的印刷品實物,正與這樣的推論吻合,或者說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
記者:您覺得像現在這樣以某種官方的、權威的形式來表述雕版印刷術的發明時間,一定要寫作唐開元年間以后嗎?
辛德勇:我并不這樣認為。如您所說,對歷史問題的認識,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個人的研究,難免會有所疏誤,我的文章剛剛發表,還有待學術界的批評和時間的檢驗,但按照主事者所定立的”在年代范圍較寬的情況下,我們通常選較晚的時期”這一原則,我想若是將其表述為”唐開元年間以前”,恐怕會更為妥當一些。因為這并不排斥”公元7世紀”,可以包容更多的觀點,并留下進一步探索的空間。通過上面講述的情況,我想大多數人都能夠理解,自然科學史所該項課題組這次發布的結果,至少是不夠嚴謹的。也正因為如此,我才覺得有必要發表上述看法,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