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日前,山西印發《山西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醫藥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指南》。指南對山西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醫藥制造行業VOCs治理技術做了介紹及規定。
工業涂裝:
(1)噴涂廢氣應設置有效的漆霧預處理裝置,可采用干式過濾高效除漆霧、濕式水簾+多級過濾除濕聯合裝置、靜電漆霧捕集等除漆霧裝置。濕式水簾須滿足《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濕法漆霧過濾凈化裝置》(HJ/T388-2007)要求。
(2)使用溶劑型涂料的生產線,噴涂廢氣處理技術須滿足《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有機廢氣凈化裝置安全技術規定》(GB20101-2006)要求。在污染物總量規模不大且濃度低、周邊環境不敏感的情況下也可采用低溫等離子法、光催化氧化法等技術聯合吸附或吸收等廢氣處理組合工藝;烘干類廢氣宜采用催化燃燒法單獨處理,在保證安全、有設備條件的基礎上,可考慮作為烘干供熱設備油/氣焚燒的空氣補風,直接燃燒處理。
(3)當采用水性涂料且企業有自備廢水站時,可采用噴淋吸收工藝進行處理,但需定期更換吸收液。
(4)妥善、及時處置次生污染物。水簾機的除漆霧廢水應定期更換,廢水應采用密閉管道收集處理至達標排放,漆渣應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更換產生的廢過濾棉、廢吸附劑應按照相關管理要求規范處置,防范二次污染。
包裝印刷:
(1)對印刷工序產生的廢氣,使用水性油墨的生產線,可采用水洗+更換式活性炭吸附方式處理;使用溶劑型油墨的生產線,可采用ESO(節能、減風、增濃)+燃燒技術進行處理;使用植物油基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或單一溶劑油墨的生產線,可采用活性炭吸脫附方式處理。
(2)采用溶劑型膠粘劑的復合工藝,廢氣經捕集后宜采用溶劑回收方式或者熱氧化進行處理。
(3)在污染物總量規模不大且濃度低、周邊環境不敏感的情況下也可采用低溫等離子法、光催化氧化法等技術聯合吸附或吸收等廢氣處理組合工藝。
(4)在包裝印刷企業比較集中地區,鼓勵建立統一的活性炭再生中心,妥善解決廢活性炭處置問題。
醫藥制造:
(1)高濃度有機廢氣,鼓勵采用冷凝回收、變壓吸附等技術進行回收利用,輔以其他治理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2)中濃度有機廢氣,宜采用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或采用催化燃燒、直接焚燒或熱力焚燒技術凈化后達標排放。當采用催化燃燒和熱力焚燒技術進行凈化時,宜對燃燒后的熱量回收利用。
(3)低濃度有機廢氣有回收價值時,宜采用吸附技術回收處理,無回收價值時優先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處理,也可采用低溫等離子體組合技術或生物處理技術等凈化處理后達標排放,環境敏感的區域應提高凈化效率要求。
(4)水溶性有機廢氣宜采用水噴淋、堿(酸)噴淋等預處理工藝,惡臭氣體宜采用低溫等離子、熱力焚燒等凈化達標排放,非水溶性組分的廢氣不得僅采用水或水溶液洗滌吸收方式處理。
(5)凡配套吸附處理單元的含塵、含氣溶膠、高濕廢氣,應事先采用高效除塵、除霧裝置進行預處理。對于催化燃燒和高溫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含硫、氮、氯等的無機廢氣,以及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含有機物廢水,應處理達標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