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3月14日,從重慶市一中法院,去年該院轄區共受理涉及消費者權益糾紛的案件2000余起,涉及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案件已占70%以上。
3月14日,從重慶市一中法院,去年該院轄區共受理涉及消費者權益糾紛的案件2000余起,涉及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案件已占70%以上。
據了解,在涉及食品的案件中,消費者的主要訴求為產品違反了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具體是指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標示,因此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十倍賠償。
市一中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要有效維權,應保留相關票據,與客服人員的在線聊天記錄、與平臺客服人員的對話錄音等;在購物時,仔細核對產品的相關信息和標識并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遇到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產品時,要仔細審查產品的相關信息;消費者應及時主張權利。
3月14日,從重慶市一中法院,去年該院轄區共受理涉及消費者權益糾紛的案件2000余起,涉及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案件已占70%以上。
據了解,在涉及食品的案件中,消費者的主要訴求為產品違反了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具體是指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標識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標示,因此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十倍賠償。
市一中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要有效維權,應保留相關票據,與客服人員的在線聊天記錄、與平臺客服人員的對話錄音等;在購物時,仔細核對產品的相關信息和標識并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遇到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產品時,要仔細審查產品的相關信息;消費者應及時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