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出生的李朋陽是一名北漂的高中畢業生。法院查明,李朋陽和其妻妹高娟,于2010年起先后在北京市通州區、朝陽區,冒充《北京醫學》《中國臨床醫生》《中華全科醫師》《中國醫藥》等雜志社的工作人員,仿冒印刷上述雜志,在假冒雜志上刊登投稿人員的論文,以向對方索要版面費的方式詐騙870余名被害人錢財,共計詐騙226萬余元,其中既遂126.5萬余元,未遂99.6萬余元。
李朋陽的妻弟高強、親弟弟李鵬佳,于2012年5月加入實施詐騙,參與詐騙840余名被害人。李朋陽等4人于2013年9月1日被抓獲。部分贓款、贓物已扣押、凍結,部分作案工具已扣押。
法院認為,李朋陽等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
法院一審判處李朋陽有期徒刑14年,判處高娟有期徒刑11年半,高強和李鵬佳均為有期徒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