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韓國部分議員提出了《食品衛生法》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內容是為了方便視覺有障礙人員,強制要求食品容器或包裝上標記產品詳細信息的盲文及聲音轉換用編碼。
在韓國現行《食品等的標示基準》中,雖有為了方便視覺障礙人員,需擴大食品情報標記活字大小及并用盲文的要求。但實際上幾乎沒有并用盲文標記的產品,即使有也僅限于食品名稱,因此視覺有障礙人員安全購買所需要食品存在很大的困難。
該修改草案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食品進口銷售業者,要求在食品容器或包裝上強制標記產品詳細情報的盲文及聲音轉換用編碼。要求韓國KFDA建設盲文及聲音轉換用編碼的數據庫及情報系統,以便視覺有障礙人員通過聲音轉換器或智能手機上的APP,安全購買和攝取食品。
當前中國食品包裝標準簡介
與韓國規定不同,目前中國有關食品軟包裝的標準主要有:
凹版印刷類相關標準:
1、GB12904-2003商品條碼
2、GB/T14257-2002商品條碼符號位置
3、GB/T18348-2008商品條碼符號印制質量的檢驗
4、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
5、QB/T2244-1996乙酸乙酯
非復合膜類標準:
1、QB1231-1991液體包裝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2、GB/T17030-2008食品包裝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狀腸衣膜
3、GB/T15267-1994食品包裝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復合膜袋類標準:
1、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2、GB/T18893-2002商品零售包裝袋(僅對食品塑料包裝袋)
3、QB2197-1996榨菜包裝用復合膜、袋
4、GB19741-2005液體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
5、GB18454-2001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復合袋
6、GB18192-2008液體食品無菌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
7、GB18706-2008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紙基復合材料(屋頂包)
編后語:韓國一直是中國食品出口大國,其此次食品包裝標識的調整或將影響到國內軟包廠市場。軟包廠應早做了解,吃準相關政策法規及時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