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私利,昔日鄉長騙取淘汰落后產能獎勵金最終淪為階下囚
7月21日,昔日湖南常寧鄉鎮黨委副書記郝某被耒陽市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一時間,郝某就因伙同三家造紙廠騙取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淪為階下囚。
幫助三家紙箱廠偽造資料最終騙取獎勵金631萬元
經查證,2010年下半年,時任常寧市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的郝某通過在經信局工作的老同學得知國家有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財政資金政策,便動起了騙取獎金的腦筋。通過與合伙人商量,郝某決定以自己參股的常寧某紙業公司的名義申報獎勵金。為爭取到更多的獎勵資金,郝某還與人合伙先后購買了兩家紙廠用于一同申報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的獎勵資金。郝某為三家紙廠偽造了相關證照及產能資料,在老同學的幫助下成功騙取到國家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金共631萬元。郝某等人隨后將這筆錢私分,其中郝某分得390余萬元。
非法利用國家政策,昔日鄉長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罰金十萬元
國家淘汰落后產能是為了更好的節約資源,整治環境,而郝某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明知三家紙廠不符合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申報條件的情況下,編造虛假資料騙取獎勵資金,且數額特別巨大。作為主犯,郝某被耒陽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起訴,鑒于其主動投案且及時退還贓款,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