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案件被媒體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生產加多寶涼茶的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與生產王老吉涼茶的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再次對簿公堂,就誰是紅罐包裝的權利人進行激烈辯論。最高人民法院組成由知識產權庭庭長宋曉明擔任審判長的5人合議庭開庭審理此案。
激辯爭奪包裝裝潢權
王老吉與加多寶之爭由來已久。雙方所涉糾紛包括侵害商標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虛假宣傳等訴由的多個案件,爭議標的總金額超過30億元。紅罐涼茶包裝裝潢之爭,是王老吉與加多寶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訴訟,也是目前雙方唯一進入最高法審理程序的案件。
2012年7月6日,加多寶公司以大健康公司擅自使用其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廣藥集團以相同案由,同日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經最高法指定,上述兩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并受理。
2014年12月19日,廣東高院一審判決: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歸王老吉所有,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需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今天的庭審現場,上訴人加多寶公司和被上訴人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就紅罐特有包裝裝潢權展開激烈交鋒。
加多寶代理人表示,特有裝潢權歸屬加多寶公司,一審法院認定廣藥集團享有錯誤。特有裝潢權因使用而產生,只有將某一裝潢實際使用于某一具體商品,并隨商品知名度的提升使得該商品裝潢具有能夠區分該商品來源的特征時,法院才對該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給予保護。將這一裝潢使用在知名商品上的人,就是裝潢權人。“涉案裝潢從產生到實際使用于商品,再到商品宣傳推廣,直至成為知名,均是加多寶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的決策實施行為而形成,加多寶公司當然成為該權利的法定權利人。廣藥集團雖為商標權人,但未實施任何使用行為,沒有資格主張為權利人”。
廣藥集團代理人則認為,本案知名商品包裝裝潢與王老吉商標密不可分。本案的包裝裝潢顯然是為王老吉涼茶量身定做的,其權利肯定屬于廣藥集團所有。智力成果權的歸屬與包裝裝潢的歸屬是不同問題,包裝裝潢不同于版權,不能套用誰設計誰享有原則。包裝裝潢中具有王老吉3個字,而王老吉又是商標,鑒于商標與包裝裝潢形成統一識別體系,廣藥集團擁有該包裝裝潢順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