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以電話通知方式發出了召開第三屆董事會2014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15年1月30日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符合法定要求。
1、董事參會情況:賈春琳、栗延秋、韓頓智、楊成、唐正軍、梁玲玲、李建軍、齊桂華、高成剛。應到董事9人,實際參會董事9人。
2、董事會秘書肖薇列席了本次會議。
3、監事:劉翔、馬文林、姚占玲列席了本次會議。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賈春琳先生主持,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1、《關于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同意公司向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增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申請綜合授信以及最高不超過港幣2000萬元或等值其他外幣的非承諾性綜合授信(以最終銀行授信額度最準),并將公司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興盛街11號房地產作為抵押。
(2)鑒于公司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的綜合授信期限即將到期,為滿足公司經營需要,補充流動資金,增強未來的可持續性發展能力。同意公司向該行申請延續人民幣15,000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具體額度以銀行最終的授信額度為準),并以公司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海三路18號房地產作為抵押。
上述授信均授權栗延秋女士代表本公司與上述銀行簽署授信函及其項下的相關法律文件。
2、《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同意公司使用1200萬元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占募集資金凈額的3.96%,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獨立董事分別出具了《關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保薦意見》和《獨立董事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2015年1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咨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