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以書面送達方式發出了召開第三屆監事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的通知,并于2015年1月30日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三屆監事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
監事劉翔、姚占玲、馬文林出席了本次會議,全體監事會成員均到會,符合法定要求。
會議討論了相關議案,并以現場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經過充分的討論,與會監事一致做出如下決議: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同意公司使用1,200萬元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占募集資金凈額的3.96%,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5年1月30日
證券代碼:002599證券簡稱:盛通股份公告編號:201500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014號文核準,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3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0.00元,募集資金凈額30,293.95萬元。中準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中準驗字[2011]第1019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將1,200萬元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占募集資金凈額的3.96%,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具體期限從2015年1月30日起到2016年1月29日止。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不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金額,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十二個月;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已歸還。公司在過去十二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公司承諾在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
因此,公司本次運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
二、保薦機構意見
盛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不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金額,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已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本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十二個月,在過去十二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盛通股份承諾在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盛通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且履行決策程序適當,與其披露一致,不存在違規變更募集資金投入的情形。本公司同意盛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依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同意董事會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使用不超過1200萬元的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從2015年1月30日起到2016年1月29日止。
四、監事會意見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監事會同意公司運用1200萬元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從2015年1月30日起到2016年1月29日止。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四)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保薦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