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果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杭州富泰飛鳳紙業有限公司一家注冊資金500萬美元的造紙企業因為區區25萬元欠債被逼破產重組,也真夠奇葩了!
2015年3月23日,杭州富陽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造紙廠破產案件,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杭州富泰飛鳳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鳳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償債能力,但具有重整獲得新生的可能為由向本院申請重整。
經法院查明,飛鳳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經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500萬美元,經營范圍為:生產涂布白板紙、涂布白卡紙;銷售本公司生產的產品;廢紙的進口與批發(上述涉及配額、許可證及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出借給被申請人飛鳳公司25萬元,經催討至今未還。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提交的專項審計報告(初稿)顯示,該公司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法院認為,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飛鳳公司享有債權,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具備申請破產重整的主體資格。飛鳳公司系企業法人,目前對外負有巨額債務,已不能清償到債務,但其具有通過重整獲得新生的可能性,故正大控股向本院申請對飛鳳公司進行破產重整符合法律規定。
杭州富泰飛鳳紙業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富陽市,且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立他字第6號函,同意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請示,飛鳳公司破產重整案指定本院管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七十一條之規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請人浙江正大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被申請人杭州富泰飛鳳紙業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
果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一家注冊資金500萬美元的造紙企業因為區區25萬元欠債被逼破產重組,也真夠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