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副部長潘岳27日表示,環保部將配合有關部門嚴肅環評違法行為責任追究。他透露,環保部還將研究制訂《規劃環評責任追究辦法》,讓違法責任人付出代價。
太多規劃未依法環評卻未被問責
環評就是環境影響評價,目前根據國家法規,在項目建設前或是編制規劃的過程中都需要有專門機構就此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前者即項目環評,是大家通常所說的環評,后者即規劃環評。相比項目環評,規劃環評更能從源頭防治污染。
但現實的情況是:目前很多地方的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仍忙于粗放型地鋪攤子、上項目。潘岳透露了一組數據: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
在10月23日召開的2015年全國環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討會上,潘岳也曾直言:規劃環評的實施還面臨許多困難,太多的規劃未依法環評,太多的違規審 批未被問責,“未評先批”現象相當普遍。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認為,規劃環評意見難以形成剛性約束,也沒有一個追責的機制,所以規劃環評中未評先批的現象比較 普遍。
環保部將制定規劃環評追究辦法
對此,環保部已著手糾正,潘岳透露,環保部將依據新《環保法》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制訂《規劃環評責任追究辦法》,讓違法責任人付出代價。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今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其中對黨政領導進行追責的情形 就涉及規劃環評,如作出的決策嚴重違反城鄉、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的;對批準開發利用規劃或者進行項目審批(核準)違反生態環境和資源方面政策、 法律法規的等。
追責同時,環保部也在探索戰略環評試點,戰略環評比規劃環評更趨頂層設計,還將考慮政策的環境影響。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戰略環境評價昨日啟動,上述地區未來將根據環境質量來分配控制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
另外潘岳還透露,目前,環保部正在對河北、內蒙等16個省的化工園區涉危涉化重點建設項目開展環評專項檢查,其中重點是檢查化工園區(港區)是否開展了規劃環評、環評要求是否落實,是否有環境風險和整改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