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4日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在日前通報的今年第三季度環保不達標生產重點企業名單中,發現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國控重點企業共13家,15個排放口超標。
在發現的13家國控重點企業,15個排放口超標中,廢氣超標排放企業8家,10個廢氣排放口超標;5家污水處理廠5個污水排放口超標。大同市新榮區 污水處理廠2015年連續三個季度多項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標,山西省廳予以掛牌督辦;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供電分公司第三熱電廠、山西安泰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焦化廠、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連續三個季度超標排放,目前正處于治理設施改造中;山西潞寶集團晉鋼兆豐煤化工有限公司連續兩個季度超標排 放;太原市長風清源水業有限公司氨氮排放超過3倍以上。
山西省環保廳要求太原、長治、晉城、大同等市環保局分別對本轄區內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處罰,并作為實施企業“綠色信貸”的重要依據。嚴厲打擊第三季度 嚴重超標和持續超標行為,若2015年年底以前仍未完成整改,在實施罰款處罰的基礎上,各市環保局應責成違法企業對排污設施實施停產限產和按日計罰;對整 改不力繼續造成嚴重污染的,實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此外,山西省從今年第三季度開始按照提高后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污費標準征收排污費,本次所公布第三季度超標企業,不得享受排污費征收標準減半政策,并對超標情況按新規定執行排污費加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