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山東啟動2015年“山東標準”建設第一批行動計劃以來,共制修訂“山東標準”654項,并將一批大氣污染防治技術轉化為標準。山東制定的標準,不少還填補了國內空白,比如《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其3項行業實施細則(造紙、熱電、水泥)。
2014年12月,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出臺了《關于推進“山東標準”建設的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完成29個領域1500項標準的建設任務。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張寧波介紹,今年,山東省質監局啟動了“山東標準”建設第一批行動計劃,實施標準化創新和試點示范及推廣應用項目276項,制修訂“山東標準”654項。
其中,今年山東共發布實施覆蓋18個行業的25項能耗限額地方標準,這些標準的實施每年可為全省節約標準煤584.13萬噸。目前,山東共制定能耗限額標準42項,其中26項尚無國家標準,其他標準指標均高于國家標準,至少推動淘汰落后產能2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山東共發布實施超低排放標準5項,一批大氣污染防治技術轉化為標準,如《工業煙氣脫銷催化劑》地方標準,融入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催化還原脫硝技術”,每年可為我省減排氮氧化合物160萬噸、釩鈦有毒催化劑5萬立方米,直接經濟效益20余億元。
發布會上,《高爐煉鐵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電解鋁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14項強制性能耗限額地方標準被公布,這些標準將于2016年4月1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