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4日從有關部門獲悉,貴州省委、省政府日前印發了《貴州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四個堅持”基本原則:堅持生態導向、保護優先;堅持改善民生、保持穩定;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
要求通過改革,建立管理科學規范、政策保障有力的國有林場管理新機制,保障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總量和質量穩步提升,確保生態功能穩步增強、職工生活穩步改善。到2020年,森林蓄積量從現有的2623萬立方米增加到3500萬立方米。
此次《方案》明確國有林場改革范圍為全省110個國有林場,包括99個事業性質的國有林場,11個企業性質國有森工林場。到2016年10月底前, 完成理順和完善管理體制、合理核定崗位編制、妥善解決好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妥善解決歷史債務、完善國有林場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職工隊伍建設等在內的七 項主要改革任務。
《方案》明確將國有林場定位于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職責全部調整為承擔國有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種質資源收集和保存、生物多樣性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林木良種選育、林業科研、新技術推廣、林業科技服務及科普教育、木材戰略儲備林基地建設等生態公益事業。
根據《方案》要求,原屬于事業性質的國有林場,要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剝離企業經營性業務,劃定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原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要 全面停止商品性木材采伐、加工等經營性業務,轉型為從事森林培育與保護等公益事業,由同級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在全部剝離企業經營性業務并報經省國有林場改 革領導小組批準后轉制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在理順和完善管理體制方面,《方案》規范國有林場名稱和行業管理,將“國營林場、林場、總場、管理站”等名稱統一更名為“國有林場”,歸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