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給“僵尸企業”畫像:哪些行業和地區更容易出現
何帆:“僵尸企業”是指那些效率低下、扭虧無望的企業,它們本來早就應該關門死掉,但由于地方政府或銀行救助又得以復活。目前,人們主要采用三種方法識別“僵尸企業”。首先是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官方標準——不符合國家能耗、質量、環保、安全等標準,連續虧損三年以上,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
其次,由武漢科技大學董登新教授提出的“扣除非經常損益后,每股收益連續3年為負數的企業”的方法。這種扣除非經常損益后的每股收益,更能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
另外,由經濟學家Caballero、Hoshi和Kashyap共同提出的方法,簡稱“CHK方法”。由于“僵尸企業”往往會受到來自銀行的支持,因此識別“僵尸企業”的關鍵,是找到哪些企業得到了來自銀行的鼎力扶持。他們將最優利率與企業實際支付的利率進行對比,而那些實際支付利率比最優利率還低的企業,就有可能是“僵尸企業”。
從產業分布規律來看,“僵尸企業”主要分布在以下行業:一是與經濟周期相關的資源型產業;二是鋼鐵、煤炭、造紙等產能過剩產業;三是應倒閉而沒有倒閉的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四是數量多、基數大,比例不高的房地產業。
從地域分布規律來看,“僵尸企業”出現數量較多的地區,主要是產業結構高度單一、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西部地區企業更多靠中央政府和東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因而“僵尸企業”出現比例更高;東北三省、山西省,無論是從政府還是銀行角度考察,出現“僵尸企業”的概率都比較高;出乎意料的是中部地區、中等發達地區,河北、湖南、廣西、云南等,出現比例高于東部和發達地區。
劉荒:對“僵尸企業”分布規律的研究有利于從國家層面完善政策配套體系,各地可根據產能過剩行業、經濟落后地區和國有“僵尸企業”的難度和特點,因地制宜、分類有序,提高“僵尸企業”處置效率。
在以煤炭、鋼鐵、石油等資源型產業為支柱的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比重畸高,“去產能”的任務重、難題多、責任大,稍有閃失就有可能前功盡棄。目前,除對占有礦權的“僵尸企業”加快淘汰退出、集中清理休眠企業外,一些地方對負擔沉重的國有“僵尸企業”,不僅不肯“動刀子”,甚至不敢“戴帽子”,生怕把“睡著的孩子拍醒了”。
類似這種既未公開“僵尸企業”底數,也未提出市場清退任務的現象,顯然不符合“情況要摸清、目的要明確、任務要具體、責任要落實、措施要有力”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案的要求。東北三省部分受訪官員認為,如果說“僵尸企業”是深化改革的“硬骨頭”,國有“僵尸企業”就是社會穩定的“馬蜂窩”,大家普遍存在“等一等、熬一熬,別給自己惹麻煩”的畏難情緒。
今年4月中旬,廣東省率先出臺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明確到2018年底基本實現市場出清。與此前國資委提出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主體任務,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以及山東、甘肅、河北等省份去“僵尸企業”的目標和措施相比,廣東省的方案無論是企業戶數、職工人數、資產負債等數量和措施都更為詳細具體,因而也獲得了更廣泛的社會認可。
二、大限將至 : 究竟誰是“保護傘”?
何帆:“僵尸企業”的存在制約了新興企業崛起,使得創新動力逐漸喪失,經濟增長陷入停滯,嚴重阻礙生產率提高。企業、行業和宏觀經濟就像三個互相聯動的齒輪。只有企業充滿活力,行業才能蒸蒸日上;只有行業蒸蒸日上,經濟發展才能大展宏圖。然而,“僵尸企業”就像銹掉的齒輪,無法順暢地轉動。一旦企業的齒輪被卡住,宏觀經濟的齒輪也終將停止轉動。
如果描述這個惡性循環的形成過程,即“僵尸企業”拿到錢——好的企業被淘汰——銀行沒有好的項目——“僵尸企業”拿到更多的錢。最終,“僵尸企業”大行其道,銀行反而成了“僵尸企業”的附庸,銀行成了“僵尸銀行”。造成的終極危害是劣勝優汰。整個經濟陷入長期衰退。
劉荒:這些喪失造血功能的“僵尸企業”,無謂地消耗著大量資金、人力、技術和土地等要素資源和市場空間,如同經濟血脈中不斷滲透和迸裂的“出血點”,不僅降低資源配置效率,還極易引發金融風險。如果從表面上看,對“僵尸企業”的救助是輸血續命做善事,結果往往卻是擾亂市場秩序的風險遞延。由于政府補貼所形成錯誤的激勵機制,使一些原本償債能力低下的“僵尸企業”,變身為財務和信用雙重軟約束的借貸者,不僅破壞全社會信用環境和金融生態,也助長了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行為。
三、既然“僵尸企業”如此“罪不可恕”,為何不將其從正常經濟肌體中清除?
何帆:從國際經驗來看,銀行是造成“僵尸企業”問題的根源。其實大部分銀行從一開始就知道哪些企業是“僵尸企業”,但為什么又要如此奮不顧身、前赴后繼地去救呢?
一般來說,持續嚴重的產能過剩會導致產品價格不斷下降。產能過剩行業要想出現轉機,就必須有一批企業垮掉,讓產能恢復到合理水平,企業盈利水平才能提高。因此,產能過剩行業的競爭邏輯不是比誰的生產率更高,而是比誰能活到最后——“剩者為王”,誰能活到最后取決于這些企業承擔虧損的能力。
企業自己不想垮掉,銀行也不希望自己的客戶垮掉。而銀行之所以愿意幫助“僵尸企業”,主要是為了避免因不良貸款出現損失。從理論上來說,只要銀行持續不斷地給“僵尸企業”放貸,企業就可以借新賬還舊賬,“僵尸企業”問題在銀行財務報表中也不會很快體現。這樣“僵尸企業”既能從銀行續貸中吸血續命,又可幫助銀行掩蓋不良債權數據的真相,若能熬成“剩者”出現轉機,又何樂而不為呢?
劉荒:除了銀行為規避不良債權持續輸血續貸外,地方政府為“僵尸企業”提供隱性擔保的作用至關重要。在以GDP增長為導向的政績考核壓力下,一些地方政府為維持經濟繁榮、就業充分和社會穩定的局面,不愿意“僵尸企業”關閉及破產重組,有的不遺余力地進行“輸血式”救助,有的通過行政手段阻止企業破產,幻想“拖一拖,企業就能活下去”。
企業一旦關門破產,職工安置、社會保障和職工福利等各種剛性支付壓力,就得全部由地方政府來承擔,地方財力往往捉襟見肘,無力承接。在盡其所能提供各類“補貼”基礎上,利用政府權力和信用向銀行施壓,促使其繼續對“僵尸企業”續貸輸血,自然成為各地政府的優先選擇。近來,為了幫助企業擺脫困境,一些政府部門還多次牽頭組織煤炭、鋼鐵、水泥等本地商品銷售訂貨會、供需對接會,大多要求本地企事業單位采購本地企業產品,地方保護主義傾向明顯抬頭。
四、市場出清 : “放手”如何變“抓手”?
何帆:在美國、歐洲,傳統制造業都經歷過去產能,最快的也要十幾年,我們如果打算在3年到5年完成,時間比較緊張,應該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以前上海紡織工人下崗,處理起來比較容易,上海是產業結構多元的大城市,能夠消化下崗工人。此次“僵尸企業”多出現在中等城市,產業結構單一,第三產業薄弱,工人難以轉移。
從域外經驗來看,對僵尸企業也不必過于恐慌。日本在2001年的時候,按照其計算方法,僵尸企業比例很高,到2004年,比例降到10%。由于自身調整或者市場環境的好轉,有很多僵尸企業復活,而且活得很好。第一,隨著經濟復蘇,“僵尸企業”慢慢減少;第二,讓企業置之死地而后生,其自救能力很強,自救途徑主要有裁員、賣廠、減少分紅等等,更需要政府出臺一些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給予鼓勵,讓企業做起來更順利一些。
雖然不必過于緊張,但也不能忽視。宏觀上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企業本身經營困難,我們講的“去杠桿”、“去產能”、“去庫存”,都會給企業增添壓力,有可能觸發螺旋形下降,去杠桿會使資產價格下降。尤其要強調的是,政策底線應該是金融風險和社會就業。
“去產能”的主語不應該是政府,而應該是企業。要創造一個機制,讓企業能裁員、能賣廠、能減少分紅。要做到這一點,在稅收上應給予支持,債務上給予支持。“去產能”去得多肯定有損失,如果去的好,銀行根據好壞給予支持。一部分分出來的工人,政府應該承擔,企業更要走出去。
銀行應該先背著一些壞賬,再想辦法把壞賬處理好。原先風險管控規則要搞得更明確,防止新的“僵尸企業”出來。原來出現“僵尸企業”的原因之一,是對抵押品的估值過于隨意,估得過高;未來的現金流有貼現,弄很低的貼現率,把賬做得很漂亮。日本大藏省當初處置“僵尸企業”,出很厚的手冊,估算現金流全部都得按照統一的標準去做,中間不能互相套利。如此銀行的壞賬肯定會提高,提高了之后就要再想辦法,先把企業債轉到銀行;債轉股一定程度上管用,想辦法通過資產管理公司等進行資產證券化,可能以后銀行發展最快的業務就是處置不良資產。
劉荒:我們透過僵尸企業發現,企業落后生產能力的背后,是職工脆弱的生活能力,也就是單一的勞動技能。因此,只有提高職工的勞動技能,才能真正去掉落后的過剩產能,“社會政策要兜底”的政策意圖,就是要為這種銜接和過渡提供制度保障。
企業生死由市場說了算,失業轉崗政府要托底。把企業與職工分開,政府和企業的邊界就清晰了,保企業還是保職工的順序自然就出來了。如何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律制度和社會政策,真正實現“僵尸企業”市場出清,遠非關閉虧損企業那么簡單。用社會保障兜底的方式,逐漸建立起市場機制,可能花同樣的錢,未來得到的效果不同。
所以,地方政府在僵尸企業處置中,要把“放手”當“抓手”,要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辦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才能確保黨中央確定的政策不走樣、不變形,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