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發布,明確各階段目標及完成時間表
“到明年年底,廣州全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達到或優于Ⅲ類,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消除劣V類;到203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高標準穩定達標……”昨日,廣州市環保局發布《廣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了廣州水污染防治總體目標以及各具體目標,將深入推進廣州水污染防治。
今年:專項整治水污染重點行業
為了控制污染物排放,從源頭上消除水污染,廣州將加大工業污染防治。今年年底前,依法取締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的“十小”生產項目,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油、電鍍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業企業。
專項整治水污染重點行業。今年底前,全面排查造紙、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等重點行業企業,制定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并對上述行業進行清潔化改造。2017年底前,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藥(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
強化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今年6月底前,對轄區內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的環保基礎設施進行排查,嚴格檢查各企業廢水預處理、在線監測系統等設施是否達到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工業集聚區要列出清單提出限期整改計劃。今年底前,所有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設施建設或污水處理設施出水不達標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由批準園區設立的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明年:全市城市建成區污水實現全處理
今后廣州將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根據《方案》,廣州將大力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到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底,廣州廣佛跨界河流域城鎮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同時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2016年底前,編制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方案,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
2016年底前,流溪河流域內水質超標區域以及尾水直排供水通道的污水處理廠要完成深度處理升級,強化脫氮除磷功能,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較嚴值。到今年年底,流溪河流域內所有建制鎮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0%以上,到2020年,敏感區域、廣州廣佛跨界河流域內建制鎮應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全市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流溪河流域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0%以上。
此外要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推進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以上,所有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的滲濾液得到有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