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月將試點啟動環境保護督察,選擇省內4個市(州)開展督察,并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及任免的重要依據。同時,對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行終身追究制,無論是否調離、提拔或退休都將被嚴格追責。
據四川省環保廳副廳長楊雪鴻介紹,從今年開始,四川省將每三年左右對所轄21個市(州)督察一遍。
記者了解到,環保督察主要針對各市(州)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下沉至部分縣級黨政部門,主要針對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對于督察中發現問題的,被督察的地方黨委、政府必須按照督察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對于地方整改情況的落實也會適時組織“回頭看”。
楊雪鴻表示,督察結果還將移交四川省委組織部,作為對被督察地方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評價、領導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據。對黨政領導干部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瀆職、濫用職權,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此外,四川省今年還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堅持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