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日前通報稱,新設立的水環境管理司、大氣環境管理司、土壤環境管理司自組建以來,人員已基本調整到位,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各項工作正協調有序推進。
據介紹,2015年2月,中編辦批復環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設置水環境管理司、大氣環境管理司、土壤環境管理司。經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環保部制訂了實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啟動實施。
按環境要素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司,主要目的是圍繞環境質量改善的總目標,以水、大氣、土壤三個有明確質量要求的環境介質管理為核心業務,理順內部職責和業務關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履行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職能。
實施方案主要對三個環境管理司及相關司局的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作了調整:在職能上,將原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職能整合后按環境要 素分到三個司,強化其包括制定環境標準在內的若干管理手段職能,并針對內部職責交叉問題,理順農村環保、生態補償、環境信息、考核創建等職責,明確工作分 工。在機構設置上,根據職責調整和工作需要,對三個環境管理司內設機構進行合理設置,并對部內相關部門內設機構及職責作了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