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質檢總局發布紙巾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蘇、福建、湖北、廣東、廣西、四川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紙巾紙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T 20808-2011《紙巾紙》等標準的要求,對紙巾紙產品的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化膿菌(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真菌菌落總數、亮度(白度)、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灰分、橫向吸液高度、橫向抗張指數、縱向濕抗張強度、柔軟度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縱向濕抗張強度、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