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年相比,今年專項資金做出重大改革,實行“市場化配置+重大項目”雙驅動,做到“三個首次”。
一是立足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首次大幅引入市場化運作機制。出資15.6億元,完善參股基金等股權出資模式,創新通過重點省級文投集團開展債權投資路徑,放大財政杠桿和乘數效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二是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首次取消一般扶持項目,其他28.6億元全部投入重大項目,聚焦媒體融合、文化創意、影視產業、實體書店等八個方面,著力提高財政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貢獻度。
三是與宣傳文化部門統籌謀劃、共同實施,首次建立牽頭部門負責制。重大項目征集、評審分別由中宣部、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商務部負責,中央財政“退后一步、站高一層”,突出頂層設計和政策規劃,推動項目遴選與資金分配有機銜接。
財政部明確專項資金改革思路
今年5月,在中宣部、財政部召開的中央文化企業負責人座談會上,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明確了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改革的總思路:除保留部分資金繼續用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宣傳文化部門確定的重大政策、項目外,今后將逐步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通過參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按照國務院要求,財政部2008年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扶持我國文化產業發展。
以往財政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多數采用行政無償分配的方式,這種做法在國有文化企業“轉企改制”初期起到了重要作用,通過直接給予補助,可以幫助企業在短時間內及時彌補改革成本、釋放發展潛力。但隨著各項工作的深入,專項資金管理也遇到一些問題和挑戰,主要表現在:仍主要采用傳統行政分配模式,沒有完全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涉及部門較多、支持領域較廣,后續監督管理難度大;財政資金總體使用效益不高等。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的要求,財政部一直在積極研究創新專項資金管理模式,著力解決財政資金在競爭性領域科學投放的問題,同時,考慮到文化產業發展要始終強調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專項資金還不能完全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由此,2016年度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實施方式確定為“基金化+重大項目”的模式。其中,基金化是指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培養遴選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場的優秀文化產業基金,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支持文化發展。重大項目主要支持黨中央、國務院有明確要求,或者宣傳文化部門確定的重要工作。2016年重大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并提出項目分配方案報財政部。
因此,我們看到,2016年度專項資金申報除了往年的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申報2016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還有另外兩個通知,即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征集2016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重大項目的通知》和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文化部將牽頭組織實施文化金融扶持計劃、支持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和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等三個重大項目的征集、遴選工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則牽頭負責加快推動影視產業發展、推動廣電網絡資源整合和轉型升級、繼續扶持實體書店發展和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四個重大項目,其中重點影視項目由中宣部負責。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項目則由商務部牽頭負責。
財政部辦公廳的申報通知也與以往不同。今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最大的變化在于新增了市場化配置資源部分。因此,除了和往年“重點支持內容”類似的重大項目部分,通知還增加了文化產業基金和省級國有文投集團的申報。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表示,對于文化領域來說,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必須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并體現到文化改革發展各方面,以新理念帶動實踐新飛躍,贏得發展新優勢。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改革資金分配方式,優化資金投向,實現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下一步財政資金支持的重點將是“扶強扶優”,而不是“扶貧扶弱”,將會更加注重財政資金的杠桿和撬動作用。要發揮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群策群力破解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困境。要推動中央文化企業建立體現文化特色、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