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關于著力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森林城市建設全面推進,基本形成符合國情、類型豐富、特色鮮明的森林城市發展格局,初步建成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200個國家森林城市、1000個森林村莊示范,城鄉生態面貌明顯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高,居民生態文明意識明顯提升。
《指導意見》指出,建設森林城市,是加快造林綠化和生態建設的創新實踐,是推進林業現代化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森林城市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森林惠民;堅持保護優先,師法自然;堅持城鄉統籌,一體建設;堅持科學規劃,持續推進;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指導意見》明確,開展森林城市建設,主要任務包括11項:著力推進森林進城、著力推進森林環城、著力推進森林惠民、著力推進森林鄉村建設、著力推進森林城市群建設、著力推進森林城市質量建設、著力推進森林城市文化建設、著力推進森林城市示范建設。
具體內容是:將森林科學合理地融入城市空間,使城市適宜綠化的地方都綠起來;保護和發展城市周邊的森林和濕地資源,構建環城生態屏障;充分發揮城市森林的生態和經濟功能,增強居民對森林城市建設的獲得感;開展村鎮綠化美化,打造鄉風濃郁的山水田園;加強城市群生態空間的連接,構建互聯互通的森林生態網絡體系;加強森林經營,培育健康穩定、優質優美的近自然城市森林;充分發揮城市森林的生態文化傳播功能,提高居民的生態文明意識;切實搞好國家森林城市建設,進一步完善批準的標準和程序,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
《指導意見》要求,森林城市建設要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編制規劃,完善政策支持,強化科技支撐,扎實有序推進。
具體內容是:要推動森林城市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并督立健全組織領導促建機制;要謀劃啟動一批森林城市建設重點工程,并編制一個期限10年以上的森林城市建設規劃;要推動各級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設納入本級政府公共財政預算,并劃定生態紅線;要積極解決森林城市建設中的理論和技術問題,并借鑒國際先進理念和經驗;要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堅持循序漸進、反對蠻干行為,堅持務求實效、反對形象工程,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運動式推進、大搞奇花異草、大樹古樹進城和非法移栽等做法都在反對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