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廣東省環保廳印發了《2016年廣東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16年底,廣東全省水環境質量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80.3%,劣V類比例低于8.5%。
據了解,方案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圍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強飲用水源保護、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嚴格環境執法監管七方面重點任務,推進落實、完成2016年各地級以上市水質控制目標。
根據計劃,到2016年底,各地級以上城市、順德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將穩定達標;而廣東全省水環境質量也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將達到80.3%,劣V類比例將控制在8.5%以內。此外,廣東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將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且極差比例控制在2.6%以內。
目前,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已擬定2016年水質控制目標。以廣州為例,到2016年底,廣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將為100%,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將達53.8%,地表水劣Ⅴ類斷面控制比例為7.7%。
此外,全省各地級以上市2016年重點任務,包括需編制水體達標方案的水體清單、主要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清單、主要河流(涌)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清單等均已公示,各地級市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調度,力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既定任務。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將每季度向省政府和環境保護部綜合上報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進展滯后的地區進行通報,并聯合有關部門對重點工作進行督辦,組織現場檢查,督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