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位于沅江漉湖的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因向赤磊洪道偷排廢水,遭到市環保局嚴厲查處:在責令公司停業整改、限期拆除暗管及相關設施的同時,處以行政罰款10萬元,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2月3日下午,市環保局收到駐益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信訪件,反映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偷排生產廢水,當即派出執法人員和市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趕赴林源公司所在地調查。一行人抵達公司后,對生產廢水和鍋爐廢氣采樣監測,重點對廢水處理系統中初沉池、好氧池、深度處理系統等設施作了全面而仔細的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了該公司用于排放廢水的閥門和暗管,并查明該公司大部分生產廢水通過暗管直接排到了外河赤磊洪道。兩相對照,印證群眾信訪件反應的內容基本屬實。誰逾越環保紅線,誰就要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鑒于林源紙業偷排廢水的事實和后果,5日,市環保局依法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