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2023年9月1日,中冶美利云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美利云)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興慶海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已銷售且違法所得無法查清,美利云遭興慶海關追繳及罰款合計224.69萬元。
一、未經海關許可,構成走私行為
據筆者了解,美利云地處西北地區,主要從事數據中心、光伏及造紙業務。在造紙方面,美利云的產品包括文化用紙及彩色紙,前者涵蓋膠版紙、靜電復印紙等,主要用于書刊、中小學教材、辦公用紙等;后者包括彩色膠版紙、彩色復印紙、彩卡和珠光原紙等,主要用于辦公、印刷、手工工藝和高檔包裝。
2019年5月27日至2020年11月30日,美利云在執行C960119A007號手冊進料加工貿易業務期間,未經海關許可,在實際單耗低于備案單耗的情況下,按照備案單耗制作與事實不符的領料單據,以此向海關申請核銷手冊,將結余保稅料件投入到國內訂單的生產中,在國內銷售,涉及進口保稅“銀星”漂白針葉木漿124549.45kg、漂白硫酸鹽桉木漿307815.58kg。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構成了走私行為。
二、追繳及罰款合計224.69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美利云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
因本案中涉嫌走私貨物、物品已銷售且違法所得無法查清,經調查部門核定追繳等值價款人民幣為1988368.90元。決定對美利云追繳等值價款1988368.90元,并處偷逃應納稅款一倍罰款即258487.95元。
對于上述因為走私被海關處罰的行為,市場人士稱,雖然被罰沒的金額不算大,但性質較為惡劣,反映了公司經營合法守規意識淡簿。此外,公司在9月1日收到行政處罰通知書,卻沒有在當日及時披露,也沒有在9月3日晚間披露,而選擇在9月4日晚間披露,遲緩了兩個交易日,是否有故意為之?
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補繳偷逃稅款39.62萬
2023年4月7日,美利云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
根據《不起訴決定書》,2016年12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美利云向主管海關興慶海關(原銀川海關現場業務處)申請辦理了2本進料加工貿易手冊,在執行手冊期間,公司未經海關許可,將結余保稅料件投入到國內訂單的生產中,在國內銷售,所得貨款全部歸入公司。經銀川市海關關稅部門計核,公司偷逃稅款39.62萬元,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公司后續主動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并補繳了全部應繳稅款。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后認為,美利云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行為,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鑒于公司涉嫌犯罪數額較小,主動補繳了應繳稅款,并自愿認罪認罰,社會危害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公司不予起訴。
四、兩年半虧2.53億產業轉型需加碼
上半年,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為4.41億元,同比下降10.88%,凈利潤、扣非凈利潤分別為虧損0.04億元、0.19億元,雖然較上年同期明顯減虧,但仍然處于虧損狀態。
此前的2021年、2022年,美利云實現的凈利潤分別為虧損0.17億元、2.32億元,同比下降135.61%、1244.75%。這兩年的扣非凈利潤與凈利潤變動趨勢相同,均為虧損。
綜上所述,2021年以來的兩年半時間,美利云累計虧損2.53億元。
一個明顯好轉的跡象是,今年上半年,公司云業務收入同比增長48.59%,而造紙業務和光伏業務收入均在下降。基于此,市場人士認為,美利云需要加快產業轉型步伐,提升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