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近日,關于河南省內黃縣超限運輸罰款亂象的報道引發公眾廣泛關注。
17日上午,河南內黃縣融媒體中心發布消息,內黃縣人民政府5月16日發布《關于內黃縣超載治理工作有關情況的通報》稱,近日,內黃縣人民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已成立專項調查工作組,對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如有違規問題將嚴肅處理。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車輪一轉,三天一萬”。這曾經是貨車司機群體里,流傳很廣的一句順口溜。意思是跑長途貨運,是掙錢很快的一個行當。
然而5月13日,“中國三農發布”的一期節目披露,河南安陽市的幾位大貨車車主說,想把車賣掉,不想再干這行了,原因除了覺得運費低,就是罰款太厲害了。其中一位車主展示他收到的一摞厚厚的罰單,一臺大貨車兩年時間竟然收到了58份,罰了他27萬5千多元。罰單的理由都是超限運輸。路過內黃縣的大貨車司機們反映,明明出發前沒超重的貨車,在內黃縣過磅都會被認定為超重,隨后就會收到高額罰單。
“中國三農發布”報道稱,違法了被罰款,沒有什么好冤的。但是節目中展現的內黃縣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的行為,卻讓人覺得有點兒難以理解。一個是公路上設置的電子自動監控稱重設備,也就是電子治超,有點兒不準,有時候明明不超載,但電子自動稱重就顯示你超載,而且那個重量顯示屏前面還有一塊別的牌子,并不是特別顯眼,有時候貨車司機不一定能發現。
再就是送達違法告知書,按規定違法告知書應該在事發30日內告知當事人,但是在節目中車主反映,他們經常是幾個月以后才能收到違法告知書,有的甚至超過了一年。也就是說,如果你對處罰有異議,想要申訴,證據可能已經沒有了。還有就是按照國家規定,對于超載的處理,不準只罰款不卸貨,但是節目中內黃縣的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對于超載車輛,就是只罰款不卸貨。
對于這樣明顯違反國家規定的事,當地執法人員怎么就敢做呢?節目中,河南省內黃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股長張院平回應稱:“經過三年疫情,現在財政都沒錢了,這叫執法到位,該罰的錢,必須得罰。”
圖片來源:中國三農發布
對此,中國三農發布評論道:禁止超載車輛上路,是因為超載車輛會嚴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會減少公路的使用壽命。采取措施不讓超載車輛在路上行駛才是根本,只罰錢不卸貨的做法是本末倒置,也是胡執法、亂執法的行為。
202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要準確規定行政裁量權基準內容,依法合理細化具體情節、量化罰款幅度,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