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異常是造成生產停工或進度延遲的情形,包括計劃異常、物料異常、設備異常、制程品質異常、設計工藝異常、水電異常等。對異常的排除應從這幾個方面著手:
1、生產計劃的異常
根據計劃調整,做迅速合理的工作安排,保證生產效率,使總產量保持不變;安排因計劃調整而遺留的產品、半成品、原材料的盤點、入庫、清退等處理工作;安排因計劃調整而閑置的人員做前加工工作;安排人員以最快速度做計劃更換的物料、設備等準備工作;利用計劃調整的時間做必要的教育訓練。
2、物料計劃的異常
接到生產計劃后,要立即確認物料狀況,查驗有無短缺,隨時做各種物料的信息掌控,反饋相關部門避免異常的發生;物料即將告缺前30分鐘,用警示燈、電話或書面形式將物料信息反饋給采購、資財、生管部門;物料告缺前10分鐘必須確認物料何時可以接上;如屬短暫斷料,可安排閑置人員做前加工、整理整頓或其它零星工作,如斷料時間較長,可安排教育訓練,或與生管協調做計劃變更,安排生產其它產品。
3、設備異常
立即通知工程維修部門協助排除,安排閑置人員整理整頓或做前加工工作如排除故障需要教長時間的,應與生管部門協調另作安排。
4、制程品質異常
對有品質不良記錄的產品,應在產前做好重點管理,異常發生時,迅速用警示燈、電話或其它方式通知品管部及相關部門;協助品管、責任部門一起研究對策,配合臨時對策的實施,以確保生產任務的達成,在對策實施前,安排閑置人員做前加工或整理整頓工作,如果異常暫時無法排除時,與生管協調做生產變更。
5、設計工藝異常
迅速通知品管、生技或開發部。
6、水電異常
迅速采取降低損失之處理,通知工程動力維修部門搶修,閑置人員可做其它安排。
生產異常排除后,一定要堅持“三不”原則進行處理,以避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