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2年6月16日發布的通告,2022年第一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含紙杯紙碗)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5批次樣品,經檢驗,發現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1批次。
本次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含紙杯紙碗)產品抽查依據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等標準,對感官要求、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總遷移量、鉛、砷、熒光性物質、甲醛、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霉菌等項目進行檢驗。抽查發現,1批次淋膜紙盒中鉛、熒光性物質項目不合格。
據介紹,鉛是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要求的強制性項目。有研究表明,紙制品加工中使用回收舊紙料或者紙制品油墨印刷過程中均有可能引入鉛污染。鉛含量超標的食品用紙制品如果長期接觸食物,鉛容易遷移至食物,而食入過多的鉛,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熒光性物質是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要求的強制性項目。熒光性物質即熒光增白劑,是一種能提高纖維織物、紙張等亮度和白度的有機化合物。其作用是把紙制品吸收不可見的紫外線輻射轉變成紫藍色熒光輻射,與原有的黃光輻射互補成白光,提高產品日光下的白度。通俗來講,就是讓產品顯得更白,讓產品品相更好。食品包裝、生活用紙等產品中過量添加熒光增白劑,可能會在人體內蓄積,削減人體免疫力,危害身心健康。此外,使用回收廢紙為原料的生產產品,也可能使熒光性物質不合格,同時帶來更多的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