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晨鳴紙業6月20日,2022年6月14日,香港終審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公司上訴請求,并指示早前根據原訟法庭法官夏利士命令繳存法院作為押后Arjowiggins HKK2 Limited(簡稱“HKK2”或“申請人”)針對公司所提交清盤呈請條件的款項合計港幣3.89億元,連同當中的累算利息,須支付予HKK2。
據悉,該公司與HKK2成立的合資公司阿爾諾維根斯晨鳴特種紙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因經濟危機被迫停產。2012年10月,HKK2以公司違反合資合同為由,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請。2015年11月,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公布仲裁結果:公司需賠償HKK2經濟損失1.67億人民幣及相應利息、354萬美元律師費和330萬港元仲裁費及相應利息。
2016年10月18日,公司香港注冊地址收到HKK2送達的關于聲稱金額為人民幣16,786萬元及利息、美元354.89萬元及利息、港幣330.39萬元及利息(簡稱“該聲稱債務”)的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本公司于該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之日起二十一天內償還該聲稱債務,如不償還將對公司提起清盤呈請,而后HKK2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H股清盤呈請。
2016年11月7日,公司委托香港法律顧問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申請并取得禁制令,禁制令明確說明:“禁止申請人對本公司提出清盤呈請”;2017年2月,HKK2向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于2017年6月14日駁回本公司取得的禁制令,公司對此于2017年7月12日提出上訴,并于2017年9月11日根據夏利士法官于2017年8月28日做出之命令,通過第三方向香港高等法院存入一筆合計港幣389,112,432.44元(此相等于法定要求償債書之港幣款額及其由2016年10月19日至2018年8月27日之利息,簡稱“保證金”)之款項以無限延期清盤呈請的審理程序。
2020年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作出判決,駁回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提出的上訴請求。2022年2月16日,公司就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于2020年8月5日作出的判決提出上訴。2022年5月17日,上訴的聆訊在香港終審法院進行。
晨鳴紙業表示,公司2017年度已就繳存法院款項全額計提了預計負債,公司董事會認為終審法院判決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或任何其他方面造成不利影響,公司將繼續與其法律顧問探討,并積極探索一切可行的措施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