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近日,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關于上海某紙業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叉車案的行政處罰信息。
叉車在紙箱包裝行業應用很普遍,再次提醒業內企業叉車屬于特種設備,請使用和保養等方面切記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否則一不小心就受到重罰!
上面提到的這家被罰款3萬元的紙品廠使用未經檢驗叉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及第四十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的規定,已構成使用未經檢驗叉車的違法行為。
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險性較大。國際上稱之為“具有潛在危險的設備”、“危險性設備”、“特定危險設備”。叉車屬于場(廠)內機動車輛,是企業裝卸貨物的重要工具,在實際操作中,一旦安全意識淡漠,麻痹大意,操作不當,往往會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紙包裝企業及相關責任人應當樹立牢固的安全責任意識,自覺履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臺賬,定期自查,做到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處理,多管齊下,使各個環節、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都能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