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翻閱了杭州國豐紙業近兩年的相關信息,發現該公司于2018年12月份就被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清算。2019年1月份,杭州國豐紙業及其14家關聯公司被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裁定合并破產清算。隨后,杭州國豐紙業管理人開展接管工作,出售其名下的廢紙、紙漿、瓦楞紙、化工原料等資產。
根據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發布的最新公告,杭州國豐紙業及其關聯公司凈資產為負,已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中有3家公司已被批準重整計劃,破產企業共有11家,分別為杭州國豐紙業、杭州富陽神龍紙業、杭州富陽東南紙業、浙江順舟控股、杭州美可巾無紡制品、杭州金寶機床、杭州富陽寶臻物資、杭州富陽永偉廢紙購銷、杭州富陽東鴻物資、杭州富陽久運廢舊物資回收、杭州富陽榮豐化工。具體公告如下: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1月4日,本院裁定杭州國豐紙業有限公司、杭州富陽神龍紙業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東南紙業有限公司、浙江順舟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國臻實業有限公司、杭州美可巾無紡制品有限公司、杭州金寶機床有限公司、杭州富陽寶臻物資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永偉廢紙購銷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東鴻物資有限公司、杭州富陽久運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榮豐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滋森無紡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富陽國豐紙業有限公司(以上簡稱“國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并破產清算,并指定杭州國豐紙業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擔任國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并破產清算案管理人。
現查明:據管理人核查,截至2020年6月10日,國豐公司及關聯公司資產總額275178431.36元;管理人接受債權申報366家,申報金額為994350173.99元,已經本院裁定確認的債權327家,金額為914533174.7元,尚未裁定確認的債權2家,金額為9861793.55元,不予確認的債權37家,金額為69955205.74元;另有職工債權413筆,債權金額為19707836.41元。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請,稱國豐公司及關聯公司凈資產為負,已經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除杭州國臻實業有限公司、杭州滋森無紡制品有限公司、杭州富陽國豐紙業有限公司轉入重整程序并經本院批準重整計劃外,其余十一家公司無人申請重整或和解。
本院認為: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清理債務。根據管理人查明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管理人向本院申請宣告國豐公司及關聯公司(不包含已被本院批準重整計劃的三公司)破產,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裁定宣告杭州國豐紙業有限公司、杭州富陽神龍紙業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東南紙業有限公司、浙江順舟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美可巾無紡制品有限公司、杭州金寶機床有限公司、杭州富陽寶臻物資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永偉廢紙購銷有限公司、杭州富陽東鴻物資有限公司、杭州富陽久運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與杭州富陽榮豐化工有限公司破產。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