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來看,10個市(州)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明顯提高,履職意識和重視程度明顯增強,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取得重要成效,但與當前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生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仍然存在。
為切實做好督察整改工作,10個市(州)已編制整改任務清單,共確定整改任務305項。其中,瀘州市17項、德陽市23項、綿陽市40項、內江市24項、南充市25項、宜賓市34項、達州市45項、巴中市25項、資陽市22項、涼山州50項。
為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群眾監督,10個市(州)已統一于2020年5月20日,在市(州)級媒體公開整改任務清單,詳情可在市(州)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廳網站查詢。
下一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督促10個市(州)按整改任務清單要求,扎實推進各項整改任務,妥善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即將組織啟動2020年度督察工作,分兩批進駐成都、自貢、攀枝花、廣元、遂寧、樂山、廣安、雅安、眉山、阿壩、甘孜等11個市(州),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實現第二輪省級督察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