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在《疫情依然肆虐,印刷企業年后復工必須想好的8個問題一文中,已經說過:全國有23個省份將一般企業復工時間延期到了2月9日后。
這是不是意味著:過了2月9日,各家印刷企業就可以隨意安排、復工大吉了?對部分地區的印刷企業來說,這還真不行。
首先,湖北省明確要求: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于2月13日24時。目前看來,2月13日后能否短時間內全面正常復工,變數也很大。
其次,另一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也是國內知名的印刷企業集中地溫州市要求: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17日24時前復工,以湖北等重點地區員工為主的企業一律無條件暫停復工直至疫情穩定為止。
第三,近日部分地區陸續發布通知、通告,要求2月9日后復工的企業做好防控安排,并履行疫情期間復工報批、備案手續。
為幫助印刷企業做好復工安排,故特別梳理了部分地區對2月9日后企業復工的要求,以供參考。
由于時間有限,信息肯定不夠全面,同時其他地區后續也可能發布相關要求,提醒各位注意。
一、浙江省
2月3日,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分要求如下:
1.除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運行和企業生產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全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未經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核準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2.在省級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必須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要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企業復工前,須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復工生產方案和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報所在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并轉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方可啟動復工。要嚴格實施企業向屬地承諾、員工向企業承諾制度,切實加強風險管控。
3.對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開展開工前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企業、未經審核報備企業,嚴禁復工生產。
二、廣東省深圳市
2月3日,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實施企業復產復工報備制度的通告》,部分要求如下:
1.對2月9日后復產復工的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2.企業復產復工需滿足4個條件: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3.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企業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復產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
4.報備實行分級管理,員工人數300人以上(含300)的企業,向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員工人數300人以下的企業,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備。
具體參見:深圳對2月9日后復產復工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三、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
2月4日,饒平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實施疫情防控時期企業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部分要求如下:
1.2月9日后企業復工需要報備。
2.2月9日后企業復工復產必須做到“10個必須”:防控機制到位,排查核查到位,防控設施和物資到位,內部管理措施到位,身體健康監測到位,生產生活區域消毒到位,防疫知識培訓到位,硬件設施準備到位,應急預案準備到位,企業法人代表復工前需要向所在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
四、福建省晉江市
2月3日,晉江市人民政府發布《晉江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業錯峰復工工作方案》,對企業復工實行分類施策:第一類是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第二類是1月29日前已復工的企業。
適用于印刷企業的主要是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部分要求如下:
1.第三類,包括:龍頭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省內流動工人(包含年內未返鄉的省外工人)為主企業。防控措施已落實到位的企業,可提前向所在鎮(街道)申請復工備案登記,經所在鎮(街道)現場核查批準后(受理批復時間原則上為5個工作日內),即可在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后復工。
2.第四類,包括:除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企業外的,省外流動工人(不包含湖北籍)為主企業。于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后向所在鎮(街道)申請復工備案登記,經所在鎮(街道)現場審驗批準后方可復工(受理批復時間原則上為10個工作日內)。
3.第五類,包括:除第一類、第二類企業外的,省外流動工人特別是湖北籍工人為主企業;具體復工時間視湖北和本市疫情防控情況另行確定。
五、江西省贛州市
2月4日,贛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實施企業復工報備制度的通告》,部分要求如下:
1.對2月9日后復工的企業實施報備制度。
2.企業復工需滿足4個條件:防控機制到位、規范企業招工、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3.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企業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4個自然日通過網絡等形式向所在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復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
4.報備實行分級管理,員工人數100人以上(含)的企業,向所在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員工人數100人以下的企業,向所在鄉鎮(街道)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報備。
六、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
2月3日,南通市通州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于落實企業防疫主體責任確保平穩安全復工復業的通告》。部分要求如下:
1.2月9日后申請復工復業的企業,須經屬地政府審核批準。
2.各企業必須全力勸阻湖北、溫州等疫情嚴重地區員工不得提前返通,對不履行勸阻義務或勸阻不力的企業,復工復業申請一律不予批準。
七、山東省榮成市
1月29日,山東省榮成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對處置領導小組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市企業生產經營工作的通知》,部分要求如下:
1.2月9日后需要開工以及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開工的企業,必須向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屬區鎮街提出申請,履行備案手續。
2.對僅使用榮成市內務工人員的企業,經審核同意后原則上可以復工。
3.對需要使用榮成市以外務工人員的企業,要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提供外來人員上崗前“一人一間”隔離場所,對招用的非疫區外來務工人員進行14天隔離觀察,經主管部門或區鎮街會同衛健部門確認后,方可開工上崗。
具體參見:榮成市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0/1/30/art_40961_2262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