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江蘇省造紙印刷包裝工業總公司曾是全省造紙印刷行業的主管公司和龍頭企業,后因產業方向調整,于2006年起停產歇業,被省國資委列入“僵尸企業”清理名單。2019年年末,給企業在南京市中院的幫助下依法完成了破產程序。
省造紙印刷業龍頭成“僵尸企業”,破產程序已完成
12月23日下午,江蘇省造紙印刷包裝工業總公司兩名職工代表專程來到南京市法院,將一面印有“妥善審理破產案件,依法維護職工權益”的錦旗送到主審法官孫建手中,以表達對南京市法院清產庭在審理造紙公司破產案件中,加強府院聯動、協調各方力量、保障職工權益的感激之情。
南京市中院清產庭庭長王靜介紹,造紙公司成立于1988年,曾是全省造紙印刷行業的主管公司和龍頭企業,后因產業方向調整,于2006年起停產歇業,被省國資委列入“僵尸企業”清理名單。市中院裁定受理造紙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后,其可供分配的財產主要是4套房產及1套房產稅后價款的10%。
本案職工債權涉及12名在冊職工和3位離休干部,在冊職工中有2人身患重病,離休干部中有2位參加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1位參加過抗美援朝。為切實把職工的權益維護好、生活保障好,清產庭在案件受理后即著手與造紙公司主管部門對接聯系,協調相關部門墊付了部分醫療費用、節日補助和生活費用。
2019年5月,涉案房產網拍成交,造紙公司可供分配的財產總額為690余萬元。由于涉案房產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如按常規繳納土地增值稅,在扣除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預計職工債權僅能獲得不足一半的清償。為此,南京市中院根據省、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的通知》精神,啟動與市稅務局聯合制定的《破產清算程序中稅收債權申報與稅收征收管理實施辦法》,會同破產管理人積極主動與省、市稅務局協調聯動,在確保國家稅收利益的前提下,土地增值稅依法進行了核定征收,國有企業職工債權得到了100%清償。2019年12月10日,根據破產管理人申請,市中院依法終結了造紙公司的破產程序。
南京市法院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亮點多
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重要軟實力,也是核心競爭力。法治是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素之一,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幾年,世界銀行連續發布《優化營商環境報告》,報告的十項一級參評指標中,有“少數投資者保護”“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三項指標與司法緊密相關。其中,“執行合同”指標包括商業糾紛的解決成本、商業糾紛的解決時間和司法程序質量三個方面的二級指標,又被稱為“法院競爭力指標”,是評價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方面。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在此次發布會上,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庭長薛楓介紹,2018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陸續推出了營商環境100條、民營經濟30條,其中優化營商環境100條中,有15條營商政策由市法院牽頭,民營經濟30條中,有4條民企政策由市法院牽頭。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市法院不斷提高優化營商環境政治站位,成立了由院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市委15條營商政策、4項民企政策分別細化為61項、20項具體舉措,將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要求,貫穿到從立案到審判到執行、從訴調對接到企業破產到信用懲戒的具體環節。
薛楓稱,兩年來,市法院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中,產生了大量的特色亮點工作,在依法審慎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加大中小投資者保護、創新破產案件審理機制、助力政府服務“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有的甚至在全省、全國都是數一數二的水平。
其中,南京市法院創新破產案件審理機制,綜合運用破產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推進“僵尸企業”清理,完善市場主體救治與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