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10月29日上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前三季度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9年1-9月,山東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282件,罰款金額8.08億元。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執法局副局長張世國說,前三季度,全省共查處《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五類重點案件794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4件,罰款金額9581萬元;查封、扣押案件284件;限產、停產案件25件;移送行政拘留386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86件。
另外,張世國介紹稱,2019年8月20日至29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16個檢查組,對全省16市開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環境綜合執法暨企業幫扶行動。本次綜合執法行動會同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采用“四不兩直”的檢查方式,通過不分時段、日夜結合、突擊檢查和“殺回馬槍”等方式,行程7萬余公里,對1171個點位開展了開展獨立調查。其中,涉及城市黑臭水體41條,貧困村飲用水水源27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轉辦涉水信訪件18件,群眾反映和監控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案件597件,化工企業聚集區17個,環境風險源企業76家,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49家,大氣專項企業50家,垃圾焚燒電廠15家,涉ODS企業18家,固體廢物專項企業84家,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30家,違規建設項目63個,土壤重點監管企業29家,其他57個。
執法堅持檢查與幫扶相結合的原則,對問題較小、能立行立改的,現場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對一般的環境違法問題,反饋當地立案查處;對環境污染問題嚴重、性質惡劣、需由省廳立案查處的,由檢查組進行立案查處。本次綜合執法行動共對235家環境違法企業實施行政處罰,占比20.1%。全省共擬罰款3674.5萬元,擬移送公安機關11家。其中,省級共對14家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擬罰款730萬元,各市共對221家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擬罰款2944.5萬元。
張世國說,本次綜合執法行動將群眾反映和監控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專項內容進行了隨機抽查,對各市2019年第三季度群眾反映和監控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已辦結的1492件案件進行電腦搖號,每市均按照40%的比例共隨機抽取案件597件。檢查發現,597件案件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有225件,占比37.7%。其中,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有85件,整改未完成率14.2%,涉及棗莊14件,臨沂13件,泰安9件,濟寧8件,煙臺、濰坊各6件,淄博5件,青島、日照各4件,濟南、東營、威海、德州各3件,聊城2件,濱州、菏澤各1件。在抽取的案件中,各市問題整改完成率如下:濱州98.3%,菏澤97.8%,濟南92.5%,青島92%,聊城91.7%,淄博、濰坊均為89.1%,德州87.5%,東營87%,煙臺85%,日照82.6%,濟寧80.5%,臨沂75.9%,威海75%,泰安65.4%,棗莊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