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最近,東莞厚街、清溪、塘廈、大嶺山,多家工廠發生火災,火勢兇猛消防安全不容小視!據調查,工廠火災中電氣是起火和致災的主要原因!
大火損害力巨大
投資數百萬甚至更多的廠房
很可能在一場大火后付之一炬
老板辛辛苦苦的打拼出來的事業
很可能就沒有了!
但是,東莞之前的一起廠房大火事故
經過警方調查,幕后縱火者竟是工廠老板!
自己燒自己工廠,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工廠晚上大火,損失300多萬
2016年11月20日晚,東莞大朗水口村金沙墩工業區一棟廠房發生火災。大火撲滅后,消防員發現,起火點是位于五樓的一家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最后經過評估,1300平米的廠房全部財物損失約310多萬元,僅是廠房修復最少需要37萬元左右。
讓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2017年1月,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報告,認定起火原因為人為放火。
事發前老板買了份大額保險
經過調查,一些蹊蹺的事情浮出水面。
火災事發一個月前,公司大股東莫某生為公司購買了一份保額為5179000元的財產險。事發第二天,莫勇生就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但是在辦理理賠手續時,保險公司發現莫某生的陳述前后有矛盾,他便不再提索賠的事兒。
經調查,火災背后的真相得以還原。事發當天,公司大股東莫某生以機器保養為由,給工人放了假,當晚還請工人外出吃飯、唱歌。并安排莫某君等人趁機溜進工廠,將1300平米的廠房付之一炬。
放火+騙保,老板被判刑15年6個月
經過公開開庭審理,法院認為,莫某生、莫文君結伙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放火罪;莫某生還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其行為還構成保險詐騙罪。
一審判處被告人莫某生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莫某君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一審下達后,莫某生和莫某君二人不服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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