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1-9月,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為5280件,罰款4.75億元,環保法配套辦法案件中,按日計罰案件數5件,查封扣押案件數351件,限產停產案件數29件,移送行政拘留141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55件。
在這8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中,有兩家包裝企業受到重罰。一家因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0人;一家因為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公司和負責人一共被罰25萬元!
1、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案
根據群眾舉報,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臨安分局會同杭州市臨安區公安分局執法人員赴臨安區青山湖街道雅觀村郜村后山一泥路邊及青山湖橫畈工業平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有大量廢棄油漆桶,現場油漆氣味明顯。
經清理,共計廢油漆桶31噸桶,共計13.344噸(含噸桶),廢油漆渣及沾染土壤12噸桶,共計21.041噸(含噸桶)。執法人員最終鎖定該廢油漆桶來自杭州市余杭區的杭州巧蘭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巧蘭包裝”)。
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及公安部門組織對巧蘭包裝進行現場檢查及調查取證,查實巧蘭包裝存在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第(二)項之規定,目前公安機關已刑事拘留10人。
2、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案
2019年5月20日,臺州市生態環境局路橋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路橋區金清鎮汝泉村的臺州市路橋成泰包裝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
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擅自將紙板、紙箱制造項目的供熱鍋爐由審批的天然氣鍋爐改為柴油鍋爐,未配套建設環保處理設施并投入使用,廢氣直排外環境。
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公司罰款人民幣20.044萬元,對企業負責人林某某罰款人民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