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近期,根據公開信息了解到4家造紙企業因環境問題被生態環境局責令罰款、限時整改,嚴重者更有永久停產!其中,江蘇省無錫市生力紙業罰款最高:去年因環境污染問題被罰90萬元。近日,據江蘇省人民政府了解,該企業已自愿關停!
1、被罰90萬后,無錫生力紙業自愿關停
去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期間,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區鵝湖鎮松芝村的無錫市生力紙業有限公司污水未經處理,夜間偷排。
接到交辦單后,錫山區高度重視。去年6月26日晚,錫山生態環境局監察大隊、鵝湖鎮政府對生力紙業突擊夜查。生力紙業主要生產瓦楞紙。在突擊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停運,在檢查過程中,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操作工王衛紅向接管口摻入自來水進行稀釋,希望廢水通過稀釋后達標排放。針對這一行為,錫山生態環境局將王衛紅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
錫山生態環境局現場采樣顯示,該公司總排口水樣COD(化學需氧量)達到每升1920毫克,遠超國家排放標準每升500毫克。針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錫山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處罰90萬元。
據悉,生力紙業地處望虞河沿線,廠房設備老舊,升級改造無望,目前,企業已自愿停產關閉。
2、山東博匯紙業被罰款40萬元
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9年4月11-18日,山東省淄博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總排污口進行了人工采樣監測,全鹽量檢測結果為3415mg/L,超過山東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1.13倍。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監測報告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博匯紙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山東省淄博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6月28日告知該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
以上事實,有《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淄環聽告字〔2019〕第68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淄環罰告字〔2019〕第68號)及《淄博市環保局送達回證》為證。
處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根據上述規定,山東淄博生態環境局決定對山東博匯紙業處以罰款40萬元。
3、山東寶典紙業被責令兩天內整改完畢
8月23日,山東省德州市寧津縣工作組環境保護局發現張大莊鎮寶典紙業存在非道路源機動車冒黑煙、廠區惡臭等問題,寧津縣環境保護局第一時間責成企業利用兩天時間整改完畢。
寧津縣寶典紙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萬軍說:“非道路移動源,我們安裝了顆粒捕捉器,現已安裝完畢,關于氣味的問題,我們加了一些除臭劑,已經完全改善了環境。”
寧津縣環境保護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呂亮說:“下一步,縣環保局監察大隊將對轄區內企業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抽查、夜查,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4、江西福鑫紙業被責令永久關停
8月31日,由江西省上饒市余干縣政府副縣長陳建榮組織有關單位到余干縣福鑫紙業有限公司進行了實地查看。
檢查發現,福鑫紙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污染,同時緊鄰糧庫,也存在生產安全隱患。余干縣政府副縣長陳建榮稱,“我們已于8月31日上午對其進行了關停,決不允許企業再生產。”
據了解,這家造紙廠在2018年年底進行了鍋爐設備更新,因為處在調試階段,對環境存在一定污染,2019年4月份,他們在巡查中發現了問題后,立即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就一直停產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