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訊 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政府公布了“廈門博利雅紙制品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該企業因為沒有在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內危廢設置識別標志,被罰款2萬元。
公告顯示,2019年3月20日,廈門市湖里生態環境局對廈門博利雅紙制品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企業存在“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內危廢沒有設置識別標志”的違法行為。
2019年4月3日,廈門市湖里生態環境局下發《廈門市湖里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廈門博利雅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積極配合整改,于第二天制作完成危廢品識別標志;
經營極其困難,利潤下滑,希望能體諒公司艱苦經營處境,懇請免于處罰。
廈門市湖里生態環境局表示,鑒于廈門博利雅紙制品有限公司整改態度積極,消除隱患,經研究決定適當降低罰額,罰款人民幣貳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