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為搶奪在沈陽某大型連鎖超市紙箱回收業務,擠走另一家公司,溫某、趙某等9名被告人拉幫結伙雇人追打競爭對手公司員工,強行將對方威脅恐嚇擠出市場。2019年4月24日上午,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公開宣判。
為搶奪市場雇人行兇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聞某是河北某航空保潔有限公司副經理,為爭奪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紙皮回收業務,將網上競價中標的天津某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排擠出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門店,勾結寧某(另案處理)、馬某某、趙某某等人組成惡勢力團伙,預謀對天津某公司進行打擊報復。
被告人馬某某在聞某、寧某的指使下花錢雇傭社會閑散人員韓某某、曹某某、劉某、王某等人,經寧某和馬某某縝密分組、分工后,前往沈陽市內某大型超市多家門店的紙皮回收點,對天津某公司員工威脅、恐嚇、毆打,期間,聞某指使公司管理人員趙某某和司機王某某負責接應及運送工作。
2018年5月2日17時許,聞某指使趙某某帶人竄至鐵西區某大型超市云峰店,在趙某某的領路指認下,在某大型超市收貨部門外的街道上,郭某某和劉某持棍棒上前追打天津某公司員工趙某。2018年5月4日馬某某按照分工,帶領劉某等人前往某大型超市富民店,對天津某公司員工盧某某進行威脅、恐嚇。21時許,在趙某某的領路指認下,來到商場停車場出口保安亭附近,曹某某和王某持棍棒將仍在某大型超市回收紙皮的天津某公司員工周某某打倒在地。經鑒定,周某某左側額面部軟組織挫傷、左側面頰部皮膚劃傷為輕微傷;趙某頭皮開放傷為輕微傷。天津某公司被迫退出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市場。
定性黑惡勢力被判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聞某、趙某某、馬某某等9名被告人多次使用暴力、恐嚇、威脅手段,強行爭奪天津某公司在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紙殼回收業務,造成天津某公司員工二人輕微傷、多人受到威脅,以及天津某公司退出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市場,其行為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以被告人聞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在2018年5月2日至5月11日期間,通過上述犯罪行為,強迫終止天津某公司在某大型超市沈陽區域的全部紙殼回收業務,依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對被告人聞某、趙某某、馬某某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為消除該團伙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護人民群眾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及人身財產權益,對上述9名被告人從嚴懲處,依法判處被告人聞某、趙某某、馬某某等9名被告人因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二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