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引未來網訊 近日,佛山獅山鎮又一家紙箱廠被舉報了......
我要投訴!石碣涌旁邊的一間紙箱廠把“墨汁水”倒進該河涌……
謝謝您的來電,您反映的情況我們馬上跟進!
接到街坊的投訴后,獅山鎮環保辦會同官窯社管處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經查,被投訴企業為佛山市南海區松崗某紙品印刷廠,該廠位于獅山鎮松崗石碣“石坭崗”親仁邊崗,主要從事紙箱生產。
涉事企業
該廠清洗印刷機印刷輥過程中有廢水產生,配有廢水三級沉淀處理池,廢水經加藥沉淀處理后回收;但執法人員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廠廢水存在灑漏情況,致使廠房后面排水渠有深藍色廢水積聚,該排水渠與廠外下水道相通。現場執法人員當即進行采樣取證。
該企業廢水處理存在漏洞導致河涌污染
執法人員還順藤摸瓜發現該廠印刷機未配套廢氣治理設施(小編曾聽很多老板說紙箱廠其實不排放廢氣),亦未能提供環保審批、驗收手續。
對此,執法人員對其進行立案查處,并于3月28日星期四上午,依法對該企業的電箱貼上封條進行強制停產處理,明確告知該企業負責人若私自撕毀封條將面臨的后果。
提醒大家,
千萬別輕視環境違法!
偷排廢水?
私自撕壞封條?
將可能面臨以下這些處罰……
法律鏈接
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2、未妥善處置工業固體廢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擅自轉移固體廢物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貯存、處置的,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1萬元-10萬元的罰款。
3、排污者阻礙執法、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隱藏、轉移、變賣、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及時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最高處以15日行政拘留。
據了解,佛山市獅山鎮開展水污染防治攻堅戰以來,王芝涌流域、大欖涌流域、五星涌、紅星運河、解放涌流域共計22家涉水涉污企業被取締。